中新社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刘育英)时隔4年之后,中国国务院再度出台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见证和助推信息消费从1.0版向2.0版的跃迁。

中国国务院曾在2013年第一次出台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在这几年间,中国移动互联网风起云涌,新技术新模式层出不穷,“80后”“90后”新生代消费群体迅速崛起,网民数持续增加,流量消费高速增长,信息消费从手机、电脑等终端向体验型消费过渡。

资料图:民众上网购物。 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说,中国信息消费正处于从1.0阶段向2.0阶段跃迁的新阶段,即从“信息的消费”转向“信息+消费”,由线上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形态转变。

据统计,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超过5亿人。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3%。分享经济在中国爆发式增长,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超过1亿人。全球每天网约车订单数在3000万个左右,中国市场占70%以上。中国网上订餐用户接近3亿人。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表示,“现在信息消费不仅是消费信息本身,而且以信息为媒介产生许多消费”。他认为,2013年后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但仍存在覆盖面不够、欺诈行为多发、假货难以根除等问题,信息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而此次指导意见则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在广义概念上,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

在过去4年间,信息消费已对经济增长起到明显拉动作用。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16年信息消费规模达3.9万亿元,占最终消费的比重从2013年的6.4%提高到9.2%,对GDP增长直接贡献达0.8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作用达35%,直接贡献新增就业岗位172万个,间接新增就业岗位406万个。

赛迪智库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杨春立表示,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消费牵引信息技术领域大规模投资需求,二是信息消费拉动信息产业中间产品快速增长。

对于如何促进信息消费升级,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信息消费升级的四大领域: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和新型信息产品消费。

此外,信息基础设施会继续得到加强。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商用5G、到2020年实现98%的行政村通光纤、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等“硬措施”,旨在让信息红利惠及更广大人群。

从全球范围看,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新监管难题。如共享单车的出现,既方便了公众的出行,促进了信息消费,同时也带来乱扔乱放,过多占用城市道路空间问题,同时还存在使用者破坏共享单车的现象。

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包容审慎监管”。对此,高新民认为,首先要鼓励创新,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让创新有生存发展空间;其次要包容,要有划底线思维,不要封顶,而是设置底线,在此基础上再研究具体措施;第三还要解决社会信用问题,例如指导意见中提到的“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

平台经济也带来新挑战。互联网平台发展跨领域与跨地区特点突出,立法滞后或缺失,平台、政府、用户之间的责任不清晰。“平台企业具有准公共设施性质,应加强自律,负起社会责任,一味资本驱动,一味追求利润都是不可取的”,高新民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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