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8日晚,杭州的周女士在九堡某公寓楼的菲利伟健身俱乐部跑步机上跑了3分钟不到,突发身体不适,后不幸去世。现周女士家属将菲利伟告上法庭,索赔50%的实际损失99万余元。昨天下午,该案在江干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健身房没有尽到应有的急救

周女士的母亲、继父和丈夫一起起诉了菲利伟,他们的代理律师指出,周女士是该健身房多年的会员,且配有私教。事发当天,周女士先找了私教,但是私教不在,她才开始独自锻炼。

周女士出现身体不适后,因健身房工作人员拨打120时,没有准确描述周女士的症状,只说了摔倒,误导了急救中心的判断,导致120没有在电话里给出正确的急救指导。健身房也没有给出心脏复苏急救措施,导致120在半小时后赶到时,周女士已后错过黄金抢救时间,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周女士一方认为,作为专业健身房,对健身运动领域的运动损伤、突发心脏疾病等应有充分认识,也应配备相应设备、掌握急救技能的教练人员,能在需要时采取急救措施。

“且据我们所知,健身房里是有相关人员是有急救资格证,懂急救知识的。”代理律师说。

事发后,周女士家人多次找健身房方面协商赔偿事宜,但健身房方面以保险公司拒赔为由,一直拒绝承担责任。所以他们选择对簿公堂。

庭审现场

健身房:已尽到相关安全义务,

就算判决不用赔偿也愿意补偿5万元

健身房的代理律师介绍,健身房对周女士的去世深感惋惜,自从事情发生后,他们一直积极面对。“我们对家属有求必应,事发后,招待家属上花费了1万4千余元,同时积极配合公安调查媒体采访。”

健身房认为,周女士是因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猝死,且健身房不是专业医疗机构,本来猝死就是医学界的一大难题,健身房员工不是专业医疗人员,没法准确预判是否会引发猝死。同时,目前国内的相关法律并没有要求健身房需要配备急救设备,或要求从业人员有急救知识。

且职员拨打120后,一直按照120急救中心的指导,将周女士身体平放等等。周女士在职员第二次拨打120时,依然有呼吸,单凭职员无法判断是否需要心脏复苏。“健身房方面,已尽到相关安全义务。”代理律师说。

此外,其还认为,是否有做心脏复苏与猝死是否有直接联系,周女士家属无法举证证明。因为他们申请了死因鉴定,但被周女士家属拒绝了。

对于120隔了半小时才赶到,健身房认为,这可能是堵车等原因造成的,不能将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幸,要求由一个企业来承担责任。

健身房一方因此要求依法驳回周女士家属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是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我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也愿意给周女士一方5万元的补偿。”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郑舜 通讯员:辛成

编辑: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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