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官微发布消息称,配套驾考改革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1026)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新版标准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优化了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考试操作、评判标准。不过,对于具体的操作细则,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广州市交警部门表示尚未接到正式文件,具体政策有待权威部门进一步解读。

① 在新规中,考试项目上,增加时间限制,直接评判为不合格的驾驶操作也增多了。如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此前的标准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的标准却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间限制。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210秒,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联想到以前道哥学车时,科目二教练说的,慢一慢,成功一大半。这新规,慢着慢着可能就挂了。也真为新学员捏一把汗。

② 当然时间限制除了科目二,中招的还有科目三。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③ 在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时,此前的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打转向灯的扣10分,但在新的标准中,此项要求更为严格,不打转向灯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转向灯但时间未满3秒就转向的也不合格。甚至在直角拐弯新增了“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的要求。

④ 这还没完,科目三中还增加了对超车内容的考核。其中规定,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都属于不合格。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其中还特别规定,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自己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要扣10分。

此外,在科目三“起步”考核项目中,新版规定“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 ,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特别要注意的是,新的驾考标准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科目三考试中明确,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中,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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