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有媒体联系到李枫,他表示一整天自己手机都开着飞行模式,“希望调整好情绪。”据李枫透露,目前郭敬明方面的律师尚未联系他,而自己也并非临时起意发的微博。谈及为何几年前的事情如今才选择说出,他表示:“这件事我经过深思熟虑了,我认为必须要这样了,想保护其他不知情的人。我没有任何不好的动机,这件事是必须要做的。” 

21日,李枫在微博发文称曾被郭敬明性骚扰,立刻引起轩然大波。据了解,目前李枫正在积极调整并准备应对接下来即将面对的事件进展,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予以援手。

昨天郭敬明方面已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能否立案,如果罪名成立李枫能获多少年刑期,目前尚不得而知。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郭敬明墙倒众人推,对李枫提起的刑事诉讼能否成立?

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不告不理。郭敬明需要向检察院举报李枫涉嫌诽谤罪,只要微博官方统计数据证明李枫的帖子被浏览了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那么诽谤罪则成立。实际上,郭敬明的律师团队在取证时已经确定这两个数字早已超过。

美国联邦法院注册出庭律师法学博士刘龙珠律师认为:“能否立案进行审理,不在于郭敬明能不能给出足够证据,而是拥有最终决定权的检察院来确定是否立案。所以李枫能不能入刑,尚未可知。”但刘律师认为:“本案中,网络上所有对郭敬明的恶意评价都可以成为他名誉受损的证据,依法向李枫要求民事赔偿。因此,李枫要不要坐牢我们不能确定,但是这笔钱,赔定了。”

郭敬明墙倒众人推,对李枫提起的刑事诉讼能否成立?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认为:“李枫多大程度上会获刑,关键还是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诽谤行为,一般情况下多属于民事侵权案件,鉴于刑罚的谦抑性原则,司法实践中很少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就自诉人郭敬明而言,目前李枫的言论在网上被传播的次数超过了法定次数,但其还需要证明李枫的言论是在捏造事实,且诽谤行为在客观上切实、严重损害了其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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