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菊香律师

小王是独生子,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也刚过世,父母生前留下一套价值约600万元的房子,房产一直登记在父亲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王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当小王拿着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过户时却被拒绝了,房管局要求小王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小王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告知,办理公证需要小王父母的很多亲属配合同意才可以,这让小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于是找到律师咨询。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小王详细向律师说明情况后,才知道其中法律关系之复杂。因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小王父亲过世时,小王的奶奶还在,小王的奶奶也是法定继承人。小王的奶奶过世时,小王爸爸的4个兄弟姐妹都是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小王奶奶的份额。但小王的大伯已经过世,又牵扯上他的三个孩子。小王还有姑姑和姑父。小王如果去办理公证,需要把相关的亲戚都带到公证处,且这些亲戚都同意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小王才能办理公证。否则,如不能协商一致,就需要到法院诉讼,以分割房产的方式解决。

通过上述案例大家可以看到,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即使是只有一个孩子,其也未必能够顺利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反倒可能因此而与父母生前的至亲因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在必要情况下,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整理 新报记者 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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