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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9日晚上10时左右,加油站黄女士正常轮班,但是却被前来加油的师傅刁难,说只加1元或1.5元的油。当晚,黄女士上晚班时正好有油罐车前来送油,黄女士一边忙活给等待中的5到6台车辆加油,一边还要卸油。

车主们开始嫌弃黄女士动作慢,忙碌的黄女士也逐渐有了怨气,双方发生口角越说越激动。这下激怒了车主们,在要求黄女士道歉遭拒绝的情况下,车主们便想到一招,决定开车占据每个加油机,商量拿100元钱加油,但是只要求加1元或1元5角钱的油。

黄女士觉得司机是故意找麻烦,断然拒绝,在争执中引来不少人围观,黄女士决定报警。见黄女士报了警,司机们感觉事态不好,便开车离开了。 【重庆时间号】

遇到类似“1元钱加油”恶意刁难事故如何处理?

有些客户故意刁难油站员工,有的人甚至声称是体验油站的服务水准,故意一次只加注一元钱油品,在油站员工找零并开具发票后,再次要求加注一元钱油品,如此往复,有的多达几十次,甚至有多达200余次,加油员整整加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该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的“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遇到类似事件时,油站首先要高度警觉,对事态的发展要有个清晰地判断和充分的认识,在弄清对方的意图后应及时将对方人数、车辆等情况向公司报告。同时,在加油站现场,要按正常加油流程向对方提供油品,并询问了解对方对油站哪些服务存在不满意,症结在哪里,以使后续解释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油站可引导其将有关问题向油站上级部门反映。如果对方在多次反复加油之后,依然坚持继续“1元钱加油”,且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时,油站应坚决报案。在警察到来之前,应继续保持友好态度,按正常流程提供服务,维持好现场秩序。油站可通过轮换当班员工的方式保持正常的经营服务,勿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或升级。【法治天津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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