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宝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及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近日,区农经站举办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及证明书换证工作培训。各镇、城市工业园区及友谊路街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员参加培训。

区农委刘浩同志详细解读了《关于做好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换发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7]172号),明确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换发与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是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求宝山区94家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信息先录入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上的“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系统”中,其中18家已领取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双证具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先行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加盖区农业委员会印章的《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其余76家单位,11月份在农业部下达社会信用代码码段后,再申领《登记证书》。该项工作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区农经站刘国琴副站长具体讲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证工作程序以及应上交的各类资料,对登记申请表及登记证书换发申请表的填写作了详细说明。并要求各镇在证明书换发工作中,注意相关登记事项的变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证明书换发后,及时办理单位公章和银行账户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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