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古装剧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场景,英雄好汉进店之后,都要喊小二切上几斤牛肉,可是实际上在古代这种行为是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在古代,如果食用牛肉,那可是犯了大罪的,可能会被捕入狱或者被砍头。

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牛的神圣地位就被确定下来,周天子明确规定:各诸侯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杀牛,更别说吃牛肉了。

就算是天子,也只能在祭祀的时候才能够杀牛,各个诸侯平时吃肉都是吃猪和羊,很少吃牛肉。

在此之后,历朝历代都有明确的法律保护耕牛,比如秦汉时期就规定,偷盗、宰杀耕牛的判处死刑,食用牛肉的处以重罚。

隋唐时期规定:屠杀耕牛者判刑一年半,同时流放一千里。

明清两朝规定:屠杀耕牛者杖打一百,判刑一年半,流放一千里。

虽然,有些朝代允许可以宰杀食用病牛,或者老去的牛,但是牛主人也不是能够说杀就杀的,需要走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等到朝廷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了才可以宰杀。

耕牛之所以这么受保护,与古时候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是有关系的,古代社会是农耕社会,耕牛既是重要的农耕物资,也是很重要的战略物资,因为牛不仅可以用来耕地,牛皮也可以制成甲、盾,牛角可以做成弓,牛筋可以制弦。

不过当人们的生产力提高后,这一制度的效用性就逐渐降低了,比如宋朝的时候,可以登记宰牛。

而清朝时期,由于满清是游牧民族,生产力提高,耕牛数量丰富,所以不提倡禁杀,先前的明文条例实际上已经瓦解。

到了现代,基本上已经见不到哪个地方说禁止杀牛的,牛肉也成了美食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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