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从古至今,国人都把“孝”看做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有孝行的人,通常都会得到社会舆论的褒扬,现在叫做“道德模范”,古代直接称作“孝子”,不管他们出身再怎么低微,只要事迹过硬,都会在上至国史、下至方志中留下记载,跟王侯将相一起,青史扬名。在烟台栖霞的史料中,就记载了一位大孝子的故事。

这位大孝子姓邹,名孝行(这个名字起的就很孝顺,不知是否是后来改的名),是清代栖霞县仙广乡艾山社人。当时的仙广乡共管辖8个社,分别是艾山、观前、郭落庄、福井、唐山、王革庄、东隅、西隅。古代的社和现在的村的名字并不完全一直,通常一个社包括好几个村,从仙广乡的管辖范围来看,大致是现在栖霞市翠屏街道、庄园街道和西城镇的范围内。而艾山社应该就是艾山前麓附近的那几个村子,大致在艾前夼和邹家村一带。从姓氏上判断,邹家村的可能性较大。

(艾山风光)

邹家村,顾名思义,邹姓建村,但现在村里似乎并不以邹姓为主。不过,在孝子邹孝行那个时代,邹应该还是大姓。

根据记载,邹孝行是清初康熙时期的人。此前,栖霞曾爆发过有名的“于七起义”,乱兵曾经过艾山周围,在艾山社附近抢钱抓人,邹孝行的母亲被抓走卖到了远方一处大户人家中当仆人。当时邹孝行尚在幼龄,对此事并不了解,长大后方才知道,于是立志要找到母亲。

(艾前夼村,邹家在对面)

史载他“裹粮出行”,带着干粮步行外出,到处打听消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查询,他找到了母亲所在的地方。但是在古代的契约体系下,经过买卖,仆人已经成为主人的“财产”,要想离开,必须出钱赎回。邹孝行无力出钱,但为了尽孝,他向这家大户主人提出,自己也留在这里当佣人,以便照顾母亲,对方同意了他的要求。

(艾山)

就这样,邹孝行一边“打工”,一边孝顺母亲,过了有30多年,其母亲去世。按照古代的观念,死后通常要归葬原籍,所谓魂归故里。邹孝行也想把母亲的遗骸带回故里。但路途遥远,他又雇不起车,于是,他和他的妻子两人,不顾50多岁的年纪,一起将母亲的遗骸背了回来。

邹孝行的事迹,很快传遍了十里八乡,也传到了栖霞县、登州府和登莱青道衙门那里。当时的登莱青道道台姓熊,他下令旌表邹孝行,赠下四个大字“诚孝克昌”(应该是块牌匾)。虽然能力有限,但孝心真诚,这其实就是孝的真正内涵。邹孝行,真可谓人穷志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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