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学费的就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不能来就读。”8月13日,名为“长沙头条”的认证微博账号称,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要求高考统招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学生将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不被录取。对于不想交“预录费”的学生,该校称在8月19日之后才能办理退档事宜,而8月19日正是湖南省今年高职专科征集志愿的最后一天。(中国青年报8月16日)

怎样看待高校收“预录费”再发录取通知书这一问题?这当然不是有的网友说的花钱买录取通知书,而是高校想以此确定有多少学生愿意来读书,担心发放了录取通知书却不来报到导致招生不满。但这种做法和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再去学校报到缴费的传统做法并不同,有强制学生先缴费再拿录取通知书之嫌(甚至会有学生会认为这是诈骗)。在笔者看来,“预收费”问题暴露出我国部分院校在计划招生制度之下存在的学校报到率低的招生困境。

这样的短信,很容易被学生当为诈骗短信。图片来源:网络

按照我国高考录取制度,考生填报志愿后,教育考试院结合考生志愿和高考分数,按高校招生计划投档,高校根据投档情况进行录取。根据录取规则,高校只能按额定的招生计划(如要扩大需要报批)发放录取通知书。这种做法,在以往高考录取率不高的情况下,基本能保证高校招生学生,而且被录取的学生绝大多数会到学校报到。但近年来,随着高考录取率提高,在填报志愿阶段,以及录取之后的新生报到阶段,都会有一批学生放弃。尤其是录取之后放弃报到,对高校有着很大的影响,比如计划招生1000人,可却只有600人去报到,报到率只有60%,而这个时候高考录取已经结束,学校要补录已经来不及,于是导致400个录取名额浪费。

前些年,为了减少录取不报到现象,有部分省教育考试部门规定将录取不报到视为不诚信,这是把学生的选择权和诚信混淆。还有人建议高校应该通过提高办学质量来吸引学生选择。但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就是高校提高质量,拿到录取通知书放弃报到的情况也不可避免。

可以说,按照现行的按计划录取制度,高校录取学生,学生放弃报到导致高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在美国,大学实行自主招生,发放录取通知书(OFFER)之后,会由学生确认是否来校,确认的学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没有确认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学校会再发录取通知书,这种多次选择、多次录取,提高了学生对学校的满意度,也保证了学校的招生、录取。

高职院校在拿到学生档案之后,按规定没有特殊理由不得退档,必须录取。现在采取打电话征求考生意见,或者要求学生交“预录费”,某种程度是一种对计划录取制度的补救措施,如果学生明确表示录取了也不到该校报到,学校可退档,不发录取通知书,剩下的招生名额可以通过征求志愿完成。但这种操作,按目前的录取制度是不符合规定的,一方面,学校不能对投档进来的学生随意做出退档处理,录取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按照录取规则,教育考试院按学生志愿投档,高校按学生志愿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不会询问学生的意见(征求志愿是某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由学生再填志愿);另一方面,收“预录费”再发录取通知书,限制了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的选择权利。即便在美国,大学也是在发录取通知书之后,让学生缴费确认。

我国应该对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进行改革。考虑到高职高专院校的具体录取情况,我国可以放开高职高专的招生,实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即学生可直接用中学学业成绩去申请进入高职高专院校,且可同时申请多所学校,拿到多所院校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实行这样的录取制度,可促进高职院校提高办学质量,以办学质量和特色来吸引学生选择。目前的高考志愿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很难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这也是为什么有学生填志愿填了某所学校,录取了之后却又不去报到的原因。没有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就难以建立高等教育的竞争机制,增强学校的竞争意识和提高学生的满意度。另外,如果能实行高职高专院校的注册入学、申请入学,还可突破高考户籍限制,由此解决了所有高职院校招生的异地高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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