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孩落水,男子先救儿子被骂,那我应该先救谁?|法律咨询

今日头条问答:某日,王先生带着孩子去河边钓鱼。此时陈女士带着自己的小孩,也在河边。虽然两家互不相识,但小孩子却在一起玩得不亦乐乎。正在兴头上,两个小孩却不慎滑下水,发现时陈女士的孩子已经漂出岸边较远。王先生赶忙下水救人,而陈女士因为不会水,一直在岸边喊王先生救救自己的孩子。王先生先救完自己小孩之后,再下水将陈女士的孩子救上了岸,但不幸的是陈女士的小孩已经溺亡。如何看待两小孩落水父亲先救自己孩子被骂?

救儿子,不仅是作为一名父亲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父母子女,夫妻处于危险境地,相互之间负有救助义务。如果王先生原本可以救助自己溺水的儿子,却救出了与自己毫无关系的陈女士的儿子。王先生的行为完全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性,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但是,我们并不是说,也并不是意指此种情形当然成立犯罪,成立故意杀人!此时还应当考虑期待可能性的存在。通常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或其他考虑,实践中几乎不可能会成立故意杀人,甚至连公诉程序都不会启动。

姑且,不深究事件的真伪,也不去深究是基于什么理由去指责王先生的行为。这一话题不难让人联想到另一个世纪难题——女朋友深情地问你,亲爱的,我和你妈一起掉水里去了你先救谁?让我们试着回答下这个问题!

情景一

当然是救我妈了,亲爱的你已经这么胖了,沉不下去的!这个答案当然是不可能的!

情景二

当然是救你了,因为我妈会游泳啊!(当然是就我妈了,因为你会游泳啊!)你以为抖机灵就能救你?你以为你妈(女朋友)真的会游泳就能救你?

附加题,如果都不会游泳呢?

那么救离得近的!(回避了到底救谁的尴尬,简直是尴尬又不失体面的回答!以至于得到下一个附加题!)

附加题之二:那么如果都不会游泳,离得一样近,你究竟救谁?

emmmm,莱布尼茨说过:“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所以我选择容易救的!有理有据,无法反驳!

或者你可以这样回答,父母子女,夫妻以及直系亲属等处于危险情况是,相互之间负有刑法上的救助义务。如果不履行救助义务的话,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所以我选择······

以上答案大家可以尝试一下,估计大概或许保不齐没准儿有效!

作者:阿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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