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包括对于单身申请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东西城房源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办理落户、入学。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北京市共有产权制度和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市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健康运行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10日6时整,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其中邮件2694封、传真36件,主要集中在单身申请家庭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在反馈中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分析人士认为,能否享有与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条件,是申请者比较关注的话题,能落户,也将提高此类住房的性价比。

此前,有人对“共有产权住房”打了一个比喻,就像个人与政府合伙成立一家股份公司,双方按出资份额各占相应比例的股份,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权归个人支配,政府让渡自己的使用权。5年之后,购房者可以继续加持、购买房屋的完全产权,也可以上市交易、卖房提现走人。

这个说法听起比较新,其实,早在2014年,住建部就提出过共有产权的概念,当时,自住房还不等于共有产权房。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未来,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共有产权房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升级版的自住房。首先,它和自住房对应的人群是一样的。另外,它们的价格定位基本一致。但是有一些升级版的,比如在产权划分上,包括五年之后的再交易等方面会有升级版的政策。但是整体而言,从自住房的历史使命来看,应该说已经完成了。所以未来的发展,共有产权房应该会完全取代自住房。”

张大伟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将起到重大作用,未来将在全国推行。共有产权肯定是未来房地产长效机制调控里面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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