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今日公布关于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可以落户、入学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此次反馈情况群众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单身申请家庭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东西城房源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北京市住建委进行一一解答,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

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关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

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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