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女儿,是件特别幸福的事情。

因为女儿很贴心,也很可爱。而且她们往往很乖巧,不会像男孩子们那么调皮捣蛋,今天用足球把张大爷家的窗户踢碎,明天把院子里李奶奶家的猫咪撵的满院子飞奔。

但家里有个女儿,也是件特别操心的事情,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罪恶就隐藏在我们身边。

今天,微博上南京南站一名男子在候车大厅猥亵女童的事件上了热搜。

涉案的黑衣男子据说已经被警方抓获。用新闻里惯用的话说: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可是,法律的制裁是怎样的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随手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了2017年以来猥亵儿童罪的判决书,能判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很少。

这并不是说法官判的不对,刑法的条文摆在那里,法定的刑期就在那里,换了谁,也都只能那么判。

但今天这个在南京南站候车厅把手伸进小女孩衣服里进行猥亵的男子,估计要被判到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了,因为他是在候车大厅这样的公共场所。

现实中,像这样明目张胆的在公共场合猥亵女童的变态很少见,更多的是,趁着小女孩不注意摸了一把就跑的流氓。

看到最多的,是在孩子们上下学的路上,犯罪分子看到一人独自前行的小女孩,再看看四下无人,便上前伸出了自己的罪恶之爪。

不办理此类的案件,你想象不到孩子们因此而遭受到的惊吓。

有的女孩因此而不敢上学,长期的做恶梦,不敢再和陌生人说话。

有的女孩从此像变了一个人,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走出心里的阴影。

不办理此类的案件,你也想象不到这些犯罪者的无耻和邪恶。

他们往往是惯犯,会挑选那些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下手。

不要以为这些人不懂法,其实他们狡猾的很,他们知道该怎么去应对警方的讯问,又该如何把自己的行为说的足够的轻描淡写。

当那些孩子已经被突如其来的罪恶吓坏之时,她们很难去准确的描述,或者说回忆当时发生了什么,那些坏人到底是如何对他们进行猥亵。

当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或者蓄意撒谎,再加上没有其他相关的证据,诸如监控视频予以佐证的时候。

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会感到无奈。并不是他们心里不愤怒、不仇恨。

他们也是为人父母,但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审核必须要依照法律来进行。

当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时候,他们也只能遵守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就低认定。

定罪判刑,不过是对这些邪恶之徒罪行的惩罚,却根本不能让时间倒流,让发生过的一切凭空消失。

留下孩子心里的痛苦记忆还在,心灵上的创伤还在。

我们把孩子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为了让她们见识这个美好的世界,拥有美好的人生。

所以,在她们还没有长大成人,还没有能力进行自我保护的时候,请用你的臂膀给她们撑起一片安全的空间。

不要让未成年的孩子一人独自上学放学,哪怕你家和学校只是隔着一条马路,也不代表路边的树丛中就不会隐藏着一个色狼。

不要把未成年的孩子交给并不是至亲的亲属、朋友来照顾,太多猥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孩子父母的朋友、亲属。

在你们面前慈眉善目的他们,也许在孩子面前就是另外一幅嘴脸。

不要忽略未成年的孩子跟你提起的任何一件可能涉及猥亵事件的话语,你一时的忽略,可能就为孩子下一次的受伤埋下了伏笔。

我们总说自己太忙,总说我们的努力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未来。

但如果你忙到都无法给孩子以保护,如果是因为你的疏忽、松懈、不重视而导致孩子遭受到了这样的伤害。

你一定会后悔终身的。

如果,万一,不幸真的发生了,请立即报警。

请相信警察、检察官、法官,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也请相信无论是警察、还是检察官、法官,也都会在办案过程中用尽全部力气保护好孩子的隐私,不会再造成二次的伤害。

我们也见过一些孩子的父母,为了自己的面子,或者说为了照顾孩子的面子,选择了沉默,甚至放弃了指认。

这样做,不但不能缓解孩子内心的伤痛,而且是放纵了犯罪。

最后一句:公检法再多的努力,也抵不上你自己对女儿的保护。


来源:微信公众号:CU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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