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原标题:门牌号贴反 装修他人房 三方协商 问题解决了)

华商报讯 春晚小品《砸墙》演绎了9楼牌子翻转成6楼,导致业主错砸了别人家墙的幽默故事。紫阳县新桃小区就上演了一起真实版《砸墙》的故事,由于602室与603室门牌贴反,导致墙砸了,屋子装修了,乔迁酒也办了,却发现住进了别人家的房。

华商报独家报道此事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关注。日前,在各方的协商努力下,业主贾女士与装错房子的另一业主小陈以及物业公司三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贾女士也与紫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保障中心)签订拆迁安置补充协议,变房屋置换安置为货币补偿安置。

信访局调查 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方最终达成协议

紫阳县新桃小区6号楼为拆迁安置楼,安置完后剩余的1单元603室,保障中心按限价销售了。2016年11月,由于602室与603室门牌贴反,致使房屋交接错误,买房人小陈错装修了贾女士的房子,还办了乔迁酒席并住了进去。1个月后,才发现房子装修错了。

今年2月事发后,业主贾女士、小陈以及物业公司、城投公司和保障中心为此“扯皮”近半年之久。华商报报道此事后,引起各方重视。日前,在紫阳县信访局及县调解委员会的调查和调解下,“两业主”和紫诚华瑞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

协议书中称,经县信访局组织涉事单位调查,贾女士属拆迁置换户,与保障中心签有置换协议,2016年6月已经交房,房屋为新桃小区6号楼1单元602室,面积108.13平方米。2016年11月22日,小陈限价购买了603室,面积99.42平方米,房价240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完房款后,保障中心委托城投公司交付,城投公司又委托物业公司交付,物业公司未详细核对房屋信息,仅仅依靠门牌号交付,没想到603室与602室门牌张贴错误,在房门无法打开的情况下,小陈和物业公司依然没有引起足够警觉,装修错房子,遂引发矛盾纠纷。

根据协议,保障中心同意贾女士以3000元/平方米现金补偿安置要求,作废原来拆迁置换协议,签订货币补偿协议,补偿款由保障中心兑现到位。小陈错装修的房子多出的8.71平方米,按照3000元/平方米补交房款。小陈虽无主观故意,但未尽核实确认之责,应付次要责任,房屋实际面积差价部分59652元(99.42平方米600元)承担10%。物业公司交房过程中未尽到详细核实之责,应付主要责任,担责59652元差价的90%。此外,小陈与保障中心原来签订的603室购房合同作废,重新签订602室购房合同,603室由保障中心收回自行销售。协议还规定了资金交付和赔偿款兑现时间。

律师认为:只要各方同意

调解具有法律效力

8月12日,华商报记者就此调解内容分别联系了相关当事人,贾女士、小陈以及物业公司对此均无异议。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从此民事纠纷的处理结果来看,以调解结束纠纷比较理想。虽然物业公司是受委托交房一方,愿意承担主要责任,但委托方保障中心也不能回避应担之责。邓建军表示,“有钱难买各方同意和愿意。作为民事纠纷,只要各方同意并无违法,调解具有法律效力。”

华商报记者也了解到,小陈和物业公司相关赔偿款已履行到位,其余安置房屋补偿资金正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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