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是在湖南的一所大学同学,毕业后在我家附近的市里工作。我们在一起几年,我对她一直很好。春节我带她见了我父母,父母都很喜欢她,还给了她三千元的见面礼。

6月初,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我就说干脆结婚吧!把孩子生下来,但是我们还没有房子,没有车。她还说不会嫁给一个只知道自己爽不懂保护她的男人,她说如果我爱她就不会让她未婚先孕。又怨我们在一起几年,到现在我父母都没有去提亲,现在是有意让她怀孕想省掉彩礼,说我父母心机重。

我家里情况的确很差,是农村的普通家庭,父母真的没有能力买房,现在也拿不出彩礼,但我觉得我们可以租房子,我父母也不是特意要节约,我是真心爱她的,我们家没有这么重心机。

但她执意要打胎,我也陪她去医院了,流产的费用差不多两千,她让我付钱但我当时没有那么多,都是她自己出的。

从医院出来,她就执意跟我分手了。我父母得知我们不谈了,让我把三千元见面礼要回来。我给她打电话发微信,但是她在微信上骂我不要脸,说我对她身体造成了这么大伤害,还有脸要钱。 我觉得怀孕也是双方的事,我家条件不好,3000元要父母辛苦一个月,流产钱和见面礼是两码事。

大家觉得这个见面礼该要回来吗?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