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须 知

一、荣誉称号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高新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计划人选、“百人计划”人选、天府学者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

二、本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先交省或市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省市人才办、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确认盖章,再由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并及时到有关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属学校由相关区(市)县教育局审批,申请就读市直属学校的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本表一式四份,并附以下材料:

1. 现居住户口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

2. 职称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或《四川省特聘专家证书》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

3. 拟选择高中阶段(高一除外)学校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所属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学籍专用章)出具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拟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除外)学校学生,需出具现就读学校证明。

注意

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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