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红兵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因盗用3355部网络小说而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近日一审有了结果。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其中,被告人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据记者了解,2015年7月,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举报,对“皮皮小说网”涉嫌大量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文学作品,并植入广告获取利益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跟踪摸排和技术侦查,及时抓获覃某、陈某某、魏某某等3人。

经查,“皮皮小说网”未经权利人许可盗用数千部网络小说,在互联网上向公众公开传播发行。该网站通过植入广告的方式,非法牟利300余万元。2016年5月,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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