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中真正重要的特征既不是新奇,也下是因为它们容易引起争论,而是如下五条最为重要的待征:

1.思想明确。如果问题是一般性的,那么就只能通过一项确立规则或原则的决策来加以解决;

2.划定界限。划定在解决问题时必须要满足的界限.这就是所谓的“界限条件”;

3.反复推敲。必须反复推敲什么是“对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只有将这些问题考虑清楚之后,才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妥协、让步以及适度变动等一系列其他措施。采取那些措施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决策能被大家所接受;

4.落实措施,让决策变成可以被贯彻的行动;

5.重视“反馈”,以验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以上便是进行有效决策的五大要素,现在分别叙述如下:

4.必须将决策转化为行动,是决策的第四个要素。如果说考虑界限条件是决策过程中最困难的环节的话,那么要将决策转比为有效的行动通常则是最费时间的环节。除非从一开始便将承诺和义务都包括在决策中,要不这个决策便毫无意义。

事实上,只有当贯彻落实决策的具体措施变成了某个人的具体工作和责任时,做决策才显得有真正的意义。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根本就谈不上是什么决策.至多只是个良好的愿望罢了。

过多的政策说明令人厌烦,尤其是在业务单位里更是如此。这种政策说明都不包含行动上的承诺,因此对如何落实的问题没有专人负责。难怪机构里的工作人员会将这种政策说明当作笑科,如果还不至于将它们当作高层管理根本不准备去执行的官样文章的话。

若要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必须先明确无误地回答下列问题;决策必须要让谁知道?必须采取什么行动来贯彻落实?应由谁来采取这一行动?这一行动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以便让执行决策的人可有所遵循?在这些问题中,第一个问题和最后一个问题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略,从而造成灾难性的结果。

在运筹学者中,流传着这样—个故事,它倒可以说明“决策必须要让谁知道?”的重要性。一家制造工业设备的大厂商几年前决定暂停制造某种型号的设备。好多年来,这种设备一直是机床类产品中的标准产品,其中不少产品至今仍在继续使用。因此,公司同时也决定在未来的二年中继续向该设备的老用户提供此型号的机器,以满足他们更换的需要。三年之后,公司就不再生产和销售达种型号的机器了。对这种型号机器的订单近几年来一直有下降的趋势。们当老客户得知这种别号的产品不久将不再供应时,订单反而突然大增。可是,没有人提出“必须把停产的决策告知哪些人”,于是谁也没想到要去通知采购部负责采购该部件的人员。采购员所得到的指令还是按当前销售的比例购进该型号机器的部件,没人对他说过需要修改这一指令。二年过去后,当公司准备停止生产该产品时,却发现:仓斥里的库存装配件多到了足够他们使用8—10年,于是也只好白白浪费了。

决策行动也必须与执行决策者的能力相适应。

一家化工企业近年来发现有两笔相当大的资金被冻结在两个西非国家里。为了避免损失,公司决定用这两笔资金在当地办企业。公司的原则是:所办企业对当地的经济应有所贡献;企业不必从国外进口原料;如果经营成功的活,还可在当地金融政策解冻时将其转售给当地的投资者,再将钱汇出来。为此,公司开发了一种保存热带水果的简单化学工艺。那两个国家都盛产水果,在过去,出于缺乏加工保存的手段,这种水果企运往西方销售的途中均有严重的损耗。

所办企业在两个非洲国家都取得了成功。但是—个国家的当地经理把企业的标准定得太高,它需要由技术高超的、受过西方技术训练的管理者了来进行管理,而这样的人才在当地是很难找到的。在另一个国家的那位企业经理,由于考虑到了最终将要经管这个企业的人的实际能力,所以尽量地简化企业流程,并从一开始就在企业的上上下下雇用当地人才。

几年以后,这两个国家升始允许资金汇出境外了。然而,那家高标准的企业尽管十分兴旺发达,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当地的买主,因为当地人根本就不具备管理该企业的技术能力。于是这家企业只好被清盘处理,经济损失在所难免。而在另一个国家的那家企业.却吸引了许多当地的企业家,因此,公司不仅收回了原先投入的资金,而且利润还相当可观。

这两家企业的产品及生产流程基本上是相同的,可是在前一家企业里,没人提出过诸如此类的问题:“能执行决策的现有当地人才到底具备哪些条件?他们到底可以胜任哪些工作?”结果,决策就设法被顺利地贯彻。

如果—项决策要成为有效的行动,那么有关人员就必须要改变自己的行为、习惯和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决策行动适合决策执行人的实际能力就显得特别地重要。管理者应该设法落实如下两条:行动的责任要落到人头;负责落实的人必须要有足够的能力。管理者对其下属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都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要不的话,有关人员将会陷入到内部感情冲突的游涡之中而不能自拔。

西奥多·维尔如果没能设计出可以用于衡量管理绩效的服务标准的活,那么他的关于服务就是贝尔公司最向宗旨的决策恐怕就会落空。贝尔公司的经理们一向习惯于用单位盈利或者成本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标准。维尔的新标准迫使他们很快地适应了新目标。

下面是个完全相反的例子。—家历史悠久、规模颇大、一向引以为豪的美国公司的一位十分能干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为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采取了革新公司结构、树立公司新目标等措施,可惜最近失败了。公司里的人都认为革新措施是必要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该公司一向是此行业的领头羊,可是近来却出现了明显的老化趋势。几乎在各个主要领域,公司都受到了那些较新、较小但却有更大进取心的竞争对手的挑战。为使他的革新措施能得到更广泛的支持,这位董事长将一些最引入注目的老派代表人物提升到最重要和薪酬最高的职位上去,特别是将其中二位提升为执行副总裁。这一做法给公司里的工作人员留下了一个印象:‘他们不是真想改革。”

如果对违背新做法的行为给予最高的奖励,那么人人都会得出结论:这种与革新背道而驰的行为就是高层管理人员所推祟的和所要嘉奖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维尔那样有本事将决策的执行与决策本身融为一体。但是,某项具体决策需要哪些行动承诺?承诺之后还有哪些工作要做?由谁来执行该项决策比较妥当?这些是人人都可以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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