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离婚了要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情况一:

我离婚了,男孩归我,父亲三年多没跟我联系过,现在再婚三个月,刚好三个月前孩子父亲知道我再婚,提出提前给孩子过生日来看看孩子,最后在游乐场偷偷摸摸带走孩子,至今没接过我的电话,也没回过我一条信息,孩子不到两岁离婚,现在五岁三个月,一直跟我,户口也在我娘家,我净身出户,教育,抚养等费用由女方承担,三年半前夫都没跟我联系过,现在做出来这样的事,带走孩子后我去了他家四次,报警四次,都没让我见孩子,第三次他们还打了我, 我是普通农村家庭,他是没钱,但是他是富二代,家里有七八套房,四辆小车,其中不包含他出车祸撞报废两辆,因为我知道离婚他家人不同意我带孩子,我私下跟他商量我啥也不要,抚养费也不用出,他就同意协议去民政局离婚了,事后才告诉他家人我们离婚了,这几个月去了法院五六次不立案,最后委托了律师在处理,所以我一直认为女人比较小心眼,后妈不如后爹,发生虐待儿童的后妈比后爹比例高,我从来不认为我前夫爱孩子,而且我孩子跟这我,并没有一点内向的样子,他也别淘气,他爹的坏毛病都遗传了,孩子跟父亲只会越来越坏,所以我一定会要回我自己的孩子。

情况二:

哪个孩子不是妈妈的心头肉,女人本弱,为母则刚。一个妈妈,一但有孩子那么孩子是天,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一般是不会离婚。如果非要离婚不可,那末母亲们,一定要带上你的孩子,那些爸爸,你如果打打算再婚,那末一定把孩子给妈妈,就算各自再婚,后爸也是比后妈强,男人心宽。看了太多后妈虐待孩子的事了,这样的悲剧时有发生,那些离婚的妈妈最好不要再婚,毕竟有几个会对孩子视如己出。女性一定考虑好孩子的处境,尤其是有女孩最好不要再婚。自己工作,养活孩子。孩子成年再做打算。

情况三:

不要。

姐夫的姐姐怀孕期间,丈夫出轨,小三是男人在桑拿里认识。孩子生下后出了月子,姐姐才发现丈夫出轨了,随即就离婚,净身出户。按她的话来说不想和那个男人有半点的联系了,孩子、钱都不要。

姐姐身体恢复好后,就去了苏州,成功进入了外企。她本身是日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后来在外企里又独自学习了韩文、日文等语言,生活渐渐顺风顺水,追求者也越来越多。

至于男人和孩子,男人已经和小三结了婚,孩子由孩子奶奶抚养。

姐姐当然会看孩子,每年都有固定的时间去看孩子,只是她现在越活越精彩!

一个女人离了婚,很多都超过30岁了,如果带着孩子一起生活,很多男人会觉得,凭什么要帮你养孩子呢?所以,如果男方经济条件比女方好,也爱孩子,而女方从再婚的角度考虑,可以让孩子跟着男方生活。

不过,如果女方经济条件更好,也可以选择自己带孩子,但经济独立是必须的前提条件。其实,如果双方经济条件差不多,男方也爱孩子,我认为不妨把孩子交给男方抚养,跟着父亲成长起来的孩子,相对更阳光。而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再婚,在中国,婆媳关系本来就是个不易处理好的问题,再加上孩子问题,或会加剧家庭矛盾。有些人觉得,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也应该爱这个女人的孩子啊。但是,这是很理想的状态。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时,甜言蜜语肯定都会说,但一旦真正相处,一些现实的因素就会浮现。

而让孩子跟着男方生活,并不代表女方不爱自己的孩子,女方可以定期去探望,让孩子觉得,即使父母离婚了,但还是爱他(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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