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要对自己趟过的时间有个交代:亲手了结了青春,才证明自己有过青春。

很多人都爱死了那充满困惑和迷乱的时光,只是当时并不觉得。

所以,面对满屏的“春风十里”,我们笑着他们,想着自己,又只好偷偷哭了。

张一山和周冬雨,在冯唐的笔下,还给了我们一个没有车祸、打胎、癌症的青春。

即便与冯唐有着性别和年龄的隔阂,但我们还是纷纷陷入了他的《北京,北京》,和自己的“春风十里”。

因为——这不仅仅是一部哀悼青春的伤逝小说。

《北京,北京》是冯唐“北京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冯唐说,这也将是他最后一部基于自己经历写出的长篇。从2005年4月,到2007年3月,冯唐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灭掉了多年来积攒的二十一本日记,四百五十封书信。因为,那段时光和那段时光里的自己,通过这本书拆了封,见了光,然后灰飞烟灭,化成了一众人的历史。

“以花代替如来,从沙子研究宇宙,通过傻逼和牛逼了解世界,这样用最少的力气,明白最多的道理。”冯唐把自己的青春了结了,用一种冯唐式的思维和语言,以《北京,北京》这部小说。冯唐曾用一句话,亲自概括了这部小说:“人如何离开毛茸茸的状态,开始装逼,死挺,成为社会中坚。”

既然是对一个时期的自己进行剖析,自然少不了对时间的敏感,和面对过去的勇气。这两样,冯唐恰恰都具备。

“我很有可能会留在协和医院妇产科,每天六点起床,七点查房,九点上手术或者出门诊,中午或许能睡一下下,下午再上手术或者泡图书馆,晚饭或许能喝一点儿酒,酒后想想某个美丽的护士或者某个美丽的病人,某些局部的细节或者整体的感觉,多数时候也就是想想,少数时候想得难受了,就写写……”

冯唐在新版的《北京,北京》序言中说,如果在二十六岁时遥想四十六岁的日子,他大概会这样勾勒。而这对于冯唐来说,这或许是难以忍受的。所以早在二十七岁的时候,他便要求自己做了些什么,打乱这样的图景。协和医科大毕业,冯唐马上去美国念了商学院,毕业后又去了麦肯锡,后来去了一家央企,再后来全职做了医疗投资,至今。

变了这么多,冯唐也有坚持。那就是始终抑制不住的表达欲,让他压榨睡眠和假期,于是在二十六岁到四十六岁这二十年里,他有了六本长篇小说,一本短篇小说集,三本杂文集,一本创作诗集,一本翻译诗集。

其实,我们蛮可以拿着冯唐在此书中的序言,来作为《北京,北京》故事的续集,他从四十六岁,再次遥想,自己六十六岁的场景,继续来阅读冯唐人生的另一个切面。不过这一次,冯唐似乎准备乐在其中——“呼吸不止,写作不止,老老实实地放开写,能写多少算多少,看看还能写出多少人性的黑暗与光明,缓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的苦。”

资深的小说编辑李敬泽说,“冯唐完全是一个野孩子,一身非法的才情。”的确,无论在冯唐的小说里,还是在冯唐的人生里,秋水也好,冯唐也好,谁能说他们是好人?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喜欢他们。

小说开篇从北京燕雀楼大酒开始,结局以北京小长城大酒告终,当鲜活的人物,经历了几年世事变幻,最终又回到酒桌之上,实现了他们的“有始有终”时,那种慨叹与回味,光是想想,就足够在我们的心里激起轮番的波动。

酒局、大喝,冯唐为小说的始终,设置了一个酒肉场所,它们不高雅也不文艺,它们与人物的处境相契合,它们脏乱、繁杂、接地气。就是这样与高等学府格格不入的环境,足够栽培出一群生龙活虎的青年,和他们青春时期的梦想,还有梦想之中夹杂的无尽欲望。关于野心,也关于爱情——

冯唐的小说,很帅,也很酷。他会用最生活、最粗俗的话,道出我们忸怩地藏于心底的愿望和欲望。合上书,秋水说过的那段话,似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完整复述:“我要做个小说家,我欠老天十个长篇小说,长生不老的长篇小说。佛祖说见佛杀佛见祖日祖,我在小说里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要娶个最心坎的姑娘,她奶大腰窄嘴小,她喜欢我拉着她的手,听我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定了我要做的,我定了我要睡的,我就是一个中年人了,我就是国家的栋梁了。”

爱好文学的医大高材生,在事业与热爱之间抉择,在初恋光环和志同道合之间取舍,秋水的设想,规定了自己的目标,而此后的七年,却成为了他脱离“毛茸茸状态”的经历。或许,不少人都会猜想,秋水最终选择的人究竟是赵英男还是小红?秋水离开了手术刀,真的能拿得起笔吗?

选择、纠结、执拗,每一个人都从秋水与冯唐的影子中进进出出。李敬泽这样评价冯唐的小说,“中药铺里,每一味药都有一个抽屉,但冯唐这味药装不进任何抽屉,只好放在柜台底下,知道他在,权当他不在。”而恰恰就是这种权当不存在的东西,成了不在梦想之中,也不在现实之中的,我们最原本、最真实的生活和经历。

除了前途,我们这拨人从来就没有过任何其他东西。

年轻人带着肚子里的书、脑子里的野心、胯下的阳具和心里的姑娘,软硬件齐备,装满两个旅行箱,想去寻找能让他们安身立命的位置和能让他们宁神定性的老婆。

人是群居的生物,越是在通灵的时候,越希望有知己在旁边起哄架秧子。一杆进洞,四下无人,人生悲惨莫过于此。

他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时间的概念,没有将来,没有过去,只有现在,我在他的破落中看到一种贵族气。

那只松鼠有我见过最困惑的眼神,很小地站立地在我车前不远的行车线内,下肢站立,上肢屈起,两腮胡须炸开,它被吓呆了,快速左打轮,车入超车道,它也跟着闪进快车道,后轮子轻轻一颠,没听见吱的一声,但一定被压成了鼠片。太上忘情,如果更超脱一点,就不会走上这条路,最下不及情,如果再痴呆一点,就不会躲闪。小白和我就在中间,难免结局悲惨,被压成鼠片。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普通、古老的故事。一个有点权有点闲有点伤逝的中年男人,在泡一个有点年轻有点气质有点糊涂的小姑娘的故事。我心里一阵强烈的光亮,完成了人生中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长这么大,认识我初恋十多年,梦见她五百回,第一次,发现我初恋是个非常普通的姑娘。尽管冒着飘渺的仙气儿,但实际上有着一切普通姑娘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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