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永胜村村民盛永岭反映,自己先后建设了5个大棚进行食用蚂蚱养殖,大约有3000斤蚂蚱。如果全部卖掉,可以挣5万多元。可就在7月13日,他的大棚被拆了,棚内数十万蝗虫被野蛮放跑,经济损失达数万元。

“被拆”“蝗虫”“野蛮”?!消息一出,网友们都坐不住了。蝗虫可是农业害虫,能将农作物吃成光杆或全部吃净,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这种大棚被“野蛮”拆除,简直是伤害翻倍!

7月13日,盛永岭的蚂蚱养殖大棚被拆除。受访者供图

针对此事,7月31日,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盛永岭的5个大棚系违建,费城街道多次安排村干部入户做工作,要求盛永岭今年卖完第一季蚂蚱后,不要再继续养殖,自行拆除违建大棚。但盛永岭置若罔闻,继续进行养殖。今年2月,费城街道聘请评估公司对大棚进行了评估,但盛永岭以评估价格低为由拒不接受。在多次做工作无果后, 7月13日,费城街道对该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了拆除。

在拆除前,费城街道办事处已咨询过县农业局专家,棚内养殖的是用于食用的蚂蚱系东亚飞蝗,已适应大棚环境,无法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加上连日降雨,这些蚂蚱未对当地生态和农作物造成影响。

费城街道办事处解释的很清楚,有网友表示认可:觉得违建就该被拆,合理合法;但也有网友们对此次拆迁存在质疑:是否一定要赶在蚂蚱收获前拆除?公共利益和个人财产该如何兼顾?

拆迁由于涉及到很多经济主体,往往备受争议。如何巧妙的处理各方利害,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在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魏永刚看来,我国进入飞速发展的新阶段,政府和民众都要理性看待“被拆除”。

魏永刚:农村要实现产业升级,县域经济要转型,就需要拆除一些已有的生产设施,增加一些新的建设。所以,山东费县这类生产设施拆除的事情,还将会发生。我们要正确看待这类事情。

政府:拆违建要合规矩,合人文

政府有关部门往往是执行拆迁的主体。拆除的时候要格外慎重。最重要的恐怕是两个方面:一是界限要划清楚,拆哪里不拆哪里,法律依据是什么,合法建筑与违章建筑的区别是什么,都应该说得清清楚楚;二是要尊重现实,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无论是违章建筑还是合法建筑,涉及农民的生产设施,都应该尊重现实。

给农民讲清楚拆迁政策和发展需要的大道理的同时,还要尽量考虑农民的收入切身利益。因为这些生产设施,有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的是一户农民的全部家当,“穷家值万贯”,拆起来是不容易的。政府部门要认真考虑农民经济损失的补偿,也要照顾农民的情感因素。拆除违建也需要耐心,我们要耐心地做工作,耐心地劝说农民,耐心地等待他们在思想上转过弯来。

农户:服从发展,提合理诉求

从另一个角度讲,农民朋友们也要适应这种“被拆除”的现实。各个地方的农村都在改变面貌,建设新农村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广大农民的心愿。但是在原有基础上,不动一砖一瓦,是难以建设新农村的。村庄本身是一个很少的社会单元,每一点进步都得拆除旧的,才能有新的。只要发展的脚步不停歇,不管是农村产业升级,还是县域经济发展转型,甚至每一个乡村的改变,都少不了拆点旧的。如果拆迁真的拆到了我们家里,咱们在争取应有权益的同时,也得理解政府的举措,尽可能地服从发展的需要。毕竟,拆迁也是为了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

本文来源: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澎湃新闻网

图片源于互联网综合

记者:纪翔 // 编辑:李雨楠 // 责编:白晨 // 监制: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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