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北京市法制办发布《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需持证上路,并鼓励戴头盔行驶,对已经购买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之后将禁止上路。 

监管

老年代步车:上路属非法

此次发布的《草案》中并未有针对时下颇受争议的老年代步车的管理,这也就表明,在管理规定层面,老年代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大多数的老年代步车生产厂商并未获得相关认证,上路行驶将对正常交通造成影响,且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老年代步车上路属于非法行为。

共享电动单车:“紧箍咒”再被上紧

《草案》还明确非机动车登记种类及相关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共享电动单车来说,并没有像摩拜、ofo这些共享单车那么“顺风顺水”。共享电动单车需上牌照才能行驶,对于相关企业来说难度加大。

平衡车、独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此次发布的《草案》中明确规定,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这些器械和设备在速度、制动等技术条件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车辆属性不明,在交通事故定责、赔偿等方面易引发争端,需要立法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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