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牛小欧

非机动车是现代交通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这么说你觉得太刻板不好理解,那我告诉你,快递员、同城跑腿、送餐员等在为你服务的路途中多数驾驶的也就是这类车,简单概括为有助力驱动装置的电动自行车等。

通常这类车很少进行登记注册,如今随着非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非机动车似乎从“便民”的角度衍生出了另一种不方便。前几年在网上有个特别火的视频:一个北京车主殴打了一名快递员。这里我们先不讨论殴打事件的恶劣影响,重点来看看,为什么帮我们收取快递的工作人员这么“招人恨”?

其实细细想来,在你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他们并不“十全十美”的身影:闯红灯、抢行、逆行、随意变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愈发普遍;更有许多属性不明的通行工具,如电动独轮车、滑板车等工具、器械涌上路面。各种车型、车速不一的非机动车混行在一起,加上高发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确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从而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

7月28日,北京市法制办就针对非机动车发布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主要规定了五方面内容:

一:明确工商、质监、公安、交通、城管等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系统的非机动车监管制度。

二:强化源头管控,完善生产、销售管理制度。实施产品目录制度,未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企业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的非机动车;明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一人一车、定点销售的规定。

三:明确非机动车登记种类及相关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明确非机动车注册、变更、外省市号牌登记及牌照换、补领等规定;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制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安装的规定;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牌证;倡导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上路行驶佩戴头盔等。

五:是制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拟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质监、财政等行政部门制定。过渡期内核发临时通行标识,并规范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管理。

如果你看到这样长篇大论感到头疼也没关系,NBD汽车帮你概括重点:以后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而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则不得上道路行驶。所以,如果你家有此类车型,你就要千万注意了,因为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草案依据征求意见修改后,最快可能于今年9月施行。

还要特别注意的是,以后那种一个电动车上载多个人的情况也将被制止,电动自行车在驾驶员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不允许使用非机动车牵引载人、载物装置。

以后,对于放学路上独自回家的学生,家长们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担心时不时会横空窜出的电动车了。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