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仙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与标准化所所长万育红,在已按标准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使用本单位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31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仙桃市水产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刘高华,在2017年春节期间多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副经理赵晓灵违规举办儿子高考升学宴,接请本公司同事48名,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市场营销部副经理职务。参加高考升学宴的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48名员工被全市通报批评。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该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简希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刘兵,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湖北省四二七科研所副所长、党支部委员罗锦芳,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仙桃市城投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部物资保障科科长彭梅,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仙桃市国营畜禽良种场妇联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徐文倩,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仙桃市交通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工作人员高永刚,违规操办儿子高考升学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荆门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13年,沙洋县沈集镇黄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启亮,帮助他人利用低保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2年至2016年4月,钟祥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登记稽核科原科长、综合登记科原科长陈军,以能够为不符合要求的对象办理社会保险为由,骗取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2013年3月,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佘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焕璧,在申报“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工作中,不正确履职,与他人签订虚假工程合同,开具虚假发票,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