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达官显贵们为了消遣享受生活,通常会在家里养一群年轻女子,这些女子一般需要长相较好,能歌善舞,最好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这些女子被统称为家妓。家妓一般是家主在宴请宾客好友的时候唱歌跳舞,为大家助兴,必要的时候,还会执行主人的命令,陪客人睡觉。

古代的家妓基本上没有什么人身自由,完全就是主人家的私有物品。她们可能会被当做礼品赠送给别人,可以说家妓的命运完全由家主掌握着。根据司马迁的《史记》记载,商人吕不韦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曾经忍痛把自己家妓赠与了秦始皇的老爹子楚。

古人养家妓的另外一个目的是用来显现自己的社会地位。一般某人家妓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也就代表了他家的财富越多,社会地位越高,或是权利越大。比如隋朝时期的宇文述,凡是他相中的年轻女子,一律召入家中,多得时候,家妓人数达到上百人。

唐宋时期达官显贵们养家妓的鼎盛时期。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给我们的感觉就是一个谦谦君子,文弱书生,殊不知白居易家里也养着不少家妓,从“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这句诗不难看出,白居易在10年时间里, 换了3批家妓,这样才能保证家妓的质量。

到了宋朝,文人士大夫们也流行起了养家妓,日子过得比较清贫的大文豪苏轼,家里有家妓数十人,(主要是歌舞妓),欧阳修家里也有,就连朱熹也禁不住这样的诱惑,居然找了2个尼姑还俗,做为家妓养着。到了元朝,由于元朝的贵族们大多是放马养羊出身,没有什么品位,也就不养家妓了。明朝时期又逐渐盛行了起来。

家妓的命运通常十分悲惨,遇到不好的主人,经常是挨打受骂,比如西晋的王恺,因为一位家妓表演的时候出了一点小差错,竟然活活打死了这位家妓。另一位西晋的石崇,因为家妓劝酒不力,一次宴会,竟然杀了3个家妓。不过也有少数的家妓命运还不错,如果遇到好的主人,可能被纳为妾,这样也就有了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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