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产“继承”和“赠与”,到底哪个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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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公民财产权中很重要的一项物权,因此,房产的管理与过户也是十分严格的。父辈的房产最终给谁,可不仅仅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情,其中还关系到公证和税收。

近日,就有一对老夫妻前来咨询: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产,想在去世后留给独生子,那么,用什么样的方式更划算呢?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除特殊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要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因此,老夫妻想要把房子给过户给儿子,有买卖、继承和赠与三种方式。下面,律师来为你算算一套房产(以市价200万为例)过户,这三种方式哪一种比较划算。(点击屏幕上方头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一、房产买卖形式

这种情况下,税费征收的规定为:

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收市值的1%(200*1%=2万元);

90~144平方米的征收1.5%(200*1.5%=3万元);

144平方米以上的按3%征收(200*3%=6万元)。

除此之外,若房子未满2年,还需要缴纳5.6%的营业税;若房子未满5年且非唯一住房,还需缴纳1%的个税。

二、房产赠与形式

税费为市值的3%(200*3%=6万元);

赠与形式不受其他因素限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所得的房屋,在出售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偏高,为:(转让收入一受赠时契税)*20%,即:(200-6)*20%=38.8万元。所以,若要选择房产赠与方式朋友一定要注意再出售这个问题。

三、房产继承形式

房屋继承形式自去年开始就无需强制进行公证,因此,房屋继承只需要缴纳登记费和印花税,印花税按产权转移的印花税0.5%收取,即(200*0.5%=1万元)。如果子女想要将继承所得的房屋出售,税费标准和买卖获得的房屋所缴纳的税费是一样的,金额取决于房屋面积。(点击屏幕上方头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相对而言,要论划算,当然是房产继承更胜一筹。但是,它也受时间限制,要在父母去世以后,由遗嘱或者顺序继承。律师建议最好去公证处立公证遗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遗嘱公证费用各地区不同,几百元不等。

不同的房产转移形式各有优劣,大家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取舍,若有卖房的打算,更应该谨慎选择,根据自己家面积的大小和房屋的市值估算税费,以求达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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