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新准则改变了收入确认的理念和模式,可以想见,最近这段时间为了领会新准则的精神,财务们又要忙活一阵了……

高顿研究院特聘专家沈青云认为,凡是与客户以合同形式产生收入的企业都会或多或少地受到新收入准则的影响。那么,究竟是哪些行业“不幸中招”?成为新收入准则“重点改造对象”?

房地产、建筑行业

此次修订合并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因此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行业、工程建筑行业等于与“建造”二字相关的行业受新准则波及最大。这些行业的财务急需学习和适应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变化:

对房地产行业而言:过去仅需在房屋交付时确认收入,新规则明确确认收入要考虑以下几点:

  • 建造的房屋是否是不具备替代用途的资产;

  • 是否具有就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收取报酬的权利;

  • 当住宅销售合同包括大修服务及邻近配套设施时可能需要延迟确认收入时点。

换句话说,如前两条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就会导致收入确认时间的重大变化;此外,大修服务及邻近配套设施可能导致更多的履行义务,如果这些项目仅当客户收房时才完工,收入确认的时间也可能受到影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析报告显示,大多数工程建筑行业的公司在新准则下将继续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产出法来衡量进度,但是这些公司需要详细评估以确保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此外,合同变更及修改、奖励或激励性付款、客户提供的物料、索赔、货币时间价值以及未安装物料对于衡量进度的影响等,也会对建筑行业的公司的收入确认产生影响。

电信行业

电信行业常见的“买手机送话费”的捆绑销售,这次也将受到新准则的影响。在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可以按照公允价值递延通讯服务的收入,剩余金额作为手机销售收入,也可以以手机和通信服务各自的独立售价为基础按比例分配总收入。这两种方式确认的总收入不变,只是不同的要素分配方法会造成同一会计期内收入的不同。

而新准则要求按照所提供的每一商品和服务的相对独立售价之间的比例来分配收入,那么手机和电信服务的收入确认金额会出现重大变化;同时,对于合同条款变更(即常见的套餐升级)和合同获取成本也提供了具体指引,“满足了当前实务操作的要求,原先不规范的操作将得到纠正。”沈青云指出。

与电信行业相类似的,还有信息技术、软件等科技行业,科技公司常在一项单独安排中为客户提供多项产品或服务,如软件许可、合同期后客户支持以及维护等,在新准则下,需要估计每个单独履行义务的独立售价,导致收入确认时间发生重大改变。

制造业

对制造行业而言,新准则取消了过去按照生产周期长短确认收入原则的判断方法。取而代之的是,当企业制造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同时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款项,应当“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比如我们最常见的可口可乐,其饮料瓶是为可口可乐公司订制的,而可口可乐公司也在合同已开始预付了全部的货款且不可返还,那么饮料瓶制造企业该如何确认收入呢?国际准则理事会经过讨论认为,由于产品是定制的(不可替代的用途),且相关付款条例都表明企业生产活动发生的成本和合理的毛利都能够得到保障,因此饮料瓶生产企业应当“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零售业、电商行业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而选择使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沈青云认为,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区分将对零售、外贸、电商等行业产生巨大影响。由于目前的实务中企业通常是基于合同形式或发票情况来判断收入按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并没有考虑企业在交易中扮演的实际角色,因此这种判断方法下选择的确认方式可能无法有效反映交易的实质。

那么,如何确认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呢?假设A企业向B采购货物,卖给C公司,此业务是为了C公司特地向B公司采购的,A公司无权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那么A公司扮演的就是“代理人”的角色,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毕马威的有关研究员分析指出,对于零售行业常见的礼品券、礼品卡以及客户未执行的权利等可变对价要素的估计——例如,退货权、返利和折扣,新准则也提供了具体的指引。

此外,还有医药、生命科学、娱乐媒体行业等提供知识产权许可的企业,需要确认提供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还是访问权,从而判断收入是在某一时点还是一段时间内确认。

总的来说,新旧准则在“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财务需要更长的准备工作和适应期,也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整理原有合同,计算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影响。”沈青云表示。

对此,高顿财税学院准则课题组负责人周文建议,当前企业应把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放在第一位,增强财务人员对业务的了解,为新准则的施行做好衔接和准备工作。同时,周文也特别提醒即将施行新准则的上市企业整理相关合同,计算累计影响。

▎本文作者Joy。每一个小会计,心中都藏着成为CFO的大梦想。欢迎关微信号fortopc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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