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张铁林私生女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张某向张铁林索要抚养费619866元以及36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今天下午,该案件将会再次开庭审理。

在上一次开庭之后,某记者采访到张某的生母侯女士,她表示360万的精神损失费是根据精神赔偿的三个要素来衡量的,这符合张铁林的本人的经济能力,而且自己还觉的这360万都要少了。

其实关注这件事的朋友都知道,去年九月份,朝阳法院已经一审判决张铁林一次性支付了张某198.4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而且已经履行了判决内容。对于大额医疗费用、必要的教育经费、精神损失等赔偿,法院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由于上方协议无果,去年11月,张某再次将张铁林告上法院,索要抚养费576820元以及36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但是在12日庭前会议当中,抚养费又变成了619866元。

而对于外界一直质疑这360万索赔的合理性时,张某的母亲侯女士表示这个精神损失赔偿是根于三个要素来衡量的,甚至觉得这360万都少了。

面对高额的精神损失补偿,张铁林从开庭到现在并未公开发表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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