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不管是贷款买车,还是贷款买房,下单之前,我们给开发商或经销商一笔钱作为预订这套房或这辆车的保证。但是,各位朋友知道定金和订金的差别吗?它们都有一个“金”字,读音上完全一样,意义上完全不同。如果发生了纠纷,事情就更麻烦。晓融巴巴小编今天讲一下“定金与订金?”一字不差的损失有多大?

一,定金是不可退的

定金,是指为了能够使合同债权得已实现,买卖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刷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的一笔担保金额。

这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的,也就是说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目的在于督促双方履约,保障双方的利益。

而在约定期间,如果支付定金的那一方没有按约履行,债权方就可以不将定金还回。但是,如果是债权方没有履约,那么支付方就可以要求债权方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在交付之后,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是不可以无故退回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担保债权履行的性质,具有一定的惩罚性,法律上称之为“定金规则”。那么定金数额是不是可以随意约定呢?《担保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订金只是口头形式的约定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就拿租房来说,如果我看到中了一套房子,但是需要到月底才搬过来。但是,这个时候离月底还差一段时间,为了防止房东再把这间房子租给别人,我就先付掉一部分租金做为订金;压下这套房子。等我正式搬进去住的时候才开始算租金,然后这笔钱就可以当做租金抵消掉。

而,如果在这期间我找到了更好的房子,决定不租这里了,或者是房东找到了更好的租户,不愿租给我了,也就只需要把我的订金如数退回就可以了,不需要双倍赔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不适用“定金规则”,并不能担保债的履行。从法律上来讲,订金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如果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订金,如果收受方违约,收受方应该返还订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当然,如果因此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遭受损失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友情提示:这两“金”虽然读音完全相同,意义却完全不一样。其实这两者的区别也是要介于买卖双方有没有签定合约。合约里是不会出在订金字样的,如果我是正规的买卖交易,肯定写的都是定金。而一旦签订了合约,那么就意味着具备受了法律效益。因此,要弄清这两“金”,就看有没有签合同。

三、押金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押金担保,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

定金和押金体现在于:

1、性质不同

定金担保所产生的只有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押金则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我国法律并没有承认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押金的设定人可以为合同债务人,也可以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3、约定限额法律规定不同

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其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而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数额上的限制,当事人约定的押金,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4、制裁后果不同

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当事人违约时,定金启动其罚则功能,具有明显的惩罚性。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效果,制裁违约方以押金为限,给付押金的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但接受押金的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承担双倍返还的押金义务,惩罚效果较弱。

四、欠条和借条

欠条是当有人向你借款或你向别人借款时,双方达成协议写下的纸质证明,是一种结算性质的事实,具备一定的法律效益。

借条与欠条类似,也是当双方发生借款行为时,签订的相关证明,是一种借贷事实。借条相较于欠条,其格式更加规范。包含姓名,金额,还款日期,身份证信息,手印,公章等,并且拥有长的法律效益。

友情提示:欠条和借条虽然都具备法律效益,但是欠条的时效性只有2年,而借条却长达20年之久。你拿着“过期”的欠条打官司,法官当然只能说是无效的。

法律规定:

欠条

1、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权利;

2、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中约定履行期限,期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2年内,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主张权利。

借条

1、双方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权利;

2、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权利。

五、应发工资和应税工资

应发工资,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应发工资=基本工资

+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矿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应税工资即劳动报酬在扣除免税项目后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部分。此时得到的“劳动报酬”,即应当是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中所有的组成项目,都在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

应税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个税起征点。

友情提示:买房是人生大事,步步需谨慎!订金、定金、押金,三“金”含义不同,买房交易时要了解清楚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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