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的霍女士手头比较紧,5 月 10 号,她向花果园的一家车贷公司抵押了自己的车辆,并借款十万元。谁知,她只是逾期了三天归还本金,这家车贷公司竟然就要索取三万七千元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7 月 13 号晚上,记者在位于贵阳三桥的一个小区找到了霍女士。她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她只好将手里的一台轿车作为抵押,向车贷公司贷款 10 万元,双方约定,每个月由霍女士向车贷公司支付利息 2000 元。

霍女士说自己本来是想签三个月的贷款期,但是对方称所有的车贷都只能签一个月,让霍女士放心把钱拿去,想用多久都可以,只要把利息打给对方就可以了。

前两个月,霍女士都按时支付了 2000 元的利息,而到了第三个月,当霍女士提出,将合同再延期一个月的时候,情况突然发生了改变。

霍女士:" 我就给他说,这个月我还不了款,我还要用一个月,对方就说我不能只打 2000 块钱,要付 4000 块的利息,我就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们这当中有展期费。"

展期费,按照这家公司的说法,是霍女士延期还款要交的一笔费用。霍女士说,在此之前,对方从没说过有这笔费用,现在突然提出来,让她无法接受。她决定,立即归还十万本金,将质押车辆给取出来。

可是当霍女士按照约定,把钱还了之后,对方却不把抵押车退还,说她逾期了。

原来,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规定,霍女士应当在 7 月 9 号还款,而霍女士还款的时间,是在 7 月 12 号。就这样,即使归还了本金、支付了利息,霍女士价值二十多万的车还扣在对方的手上,对方表示,不交纳逾期费,就别想提车。

" 逾期费,我怎么能够承受这么高的逾期费,三天的逾期费要 3 万 7,今天我问他这 3 万 7 从何而来?"

霍女士认为,这么高的违约金,已经超过了本金的 30%。

那么对方索取这么高的违约金,在法律上是否支持呢?

记者咨询了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的张宏伟律师,张律师指出,民间借贷的利息及违约金额度,法律支持的一般不超过 24% 每年;(其它)合同违约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一般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如果金额过高,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整。

随后记者和霍女士来到了这家位于花果园金融街 2 号楼的车贷公司,公司一名姓雷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并向记者提供了霍女士和公司签订的合同。

记者发现,霍女士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上,首先在乙方这一栏,贷款公司并没有签名,合同中只有霍女士一个人的名字。

而且在违约责任这一块,记者发现只有对甲方违约的认定和处理,但是对乙方违约责任的条款,一条都没有。

在合同当中提到,一旦霍女士违约,就要支付本金 30% 的违约金。这也就是为什么车贷公司一直要向霍女士要求 3 万 7 千元的违约金的原因。

对于记者提出 30% 违约金是否过高?而且在工商部门网站上没有查到公司相关资质时,对方表示可以和霍女士进行协商解决。

不对对霍女士提出,按照逾期期间利息支付违约金 1 千元的条件,公司负责人表示不能接受,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霍女士的父亲提出,愿意支付 8 千元的违约金,此时公司才同意将霍女士的车辆退回。

因为在采访过程中,一直没有看到这家车贷公司的相关资质,记者随后向花果园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映,第二天,执法人员对这家车贷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这家车贷公司在贵阳没有进行工商注册,属于无照经营,而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霍女士也成功退回了八千块钱。

编辑: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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