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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几天前的一起“事故",绍兴新昌的吴女士觉得挺冤的:自己撞到了一条闯到路中间的狗,因“肇事逃逸"被叫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最后赔了1500元钱。这件事情也在网上引发热议,吴女士撞到狗后径直离开固然不对,但作为宠物狗的主人,上街时应该给狗栓上绳子,不能放任它在马路上到处跑,甚至咬人伤人。

撞了突然跑出来的小狗

当天下午5时许,新昌市民吴女士开车经过新昌江滨中路新昌大桥附近时,突然从路边蹿出一条小狗。

“我听见轮胎响了一下,也不知道有没有撞到。"吴女士回忆说,她当时只是踩了一下刹车,并未停车查看,而是选择继续行驶。

隔天上午,交警打电话给吴女士,说她有一起交通事故,要马上到交警部门处理。到了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吴女士见到了狗主人俞女士,这时她才知道自己前一天撞死了一条宠物犬。

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当着双方的面播放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录像中,能清晰地看到吴女士的黑色汽车撞到了当时正快速横穿马路的小狗。

双方协商后,吴女士赔偿了1500元钱给狗主人,此事顺利了结。

但吴女士也有疑问:当时自己的车速并不快,反倒是小狗快速从她左边过来,即使看到刹车也来不及了。“这钱赔得挺冤的。"

有人认为狗主人未尽义务

当事的一方将此事发上网后,迅速引发网友们热议。有网友指出,吴女士撞到狗后径直离开固然不对,但作为宠物狗的主人,也应该文明养狗、遛狗,带宠物狗上街时应给它拴上绳子,不能放任它在马路上到处跑。有网友说,小狗遭遇车祸,狗主人也未尽到义务。还有网友认为,不给宠物狗拴绳,如果狗咬人、伤人,狗主人也逃不了责任。宠物上街随地排放污物,狗主人也应清理。

那么此案中,吴女士撞死狗该不该赔?狗主人没有看管好小狗是不是也应承担责任?记者咨询了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章坚律师。

章律师表示,这件事中,吴女士开车撞死的是一条宠物犬。动物一般属于财产,对于饲养的动物,若被车撞了,造成动物所有人直接财产损失,一般就构成了交通事故。吴女士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履行下车处理现场及报警等义务,而是离开事故现场,所以是有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的。

那么,在正常行驶中,看到小狗等动物停下来让行是不是万全之策?“那也要看情况,如果当时车多、车速快,突然刹车反倒会造成更大的危险。"此外,一些比较娇小的宠物狗跑过来时根本看不到,跑到路中间确实很容易被汽车撞上。

“我上一秒还看到狗跟在主人身边,下一秒就在我轮子底下了,刹车根本来不及,后来也只能赔钱。"新昌市民赵龙曾因刹车不及撞到过一条狗。他认为,“养狗的人在外出时,应该给狗拴上狗绳,否则宠物狗突然跑到马路中间,会让司机措手不及。"

发生事故都应停车报警

记者从新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了解到,今年6月开始,犬类管理职能已经移交给行政执法大队,接下来将加大力度规范犬类饲养。“我们也会学习兄弟县市好的管理办法,规范新昌城区的犬类豢养。"市容中队指导员、执法协调科科长刘波说,这样不管对城区交通秩序,还是对市容环境都有好处。

那么在行车中,要是不小心撞到动物、道路安全设施等,车主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交警提醒,撞到小动物(无论有主无主)或道路隔离栏等设施,车主都应该停车报警,并及时告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这样做也是保护自己,首先肯定不会构成肇事逃逸。“如果要赔偿的话,也可以走保险途径。如果逃逸的话,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编辑:xx

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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