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庭复语十节卷》文征明书,明嘉靖二十年(1541)作。纸本。纵32.7厘米,横1463.9厘米。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途次遇达官长者,务持恭谨,有问则应,不得泛言。平交之人亦宜斟酌。

·本郡吏胥门皂之类来迓,审其有无批票。若系正役,照名收用;额外之数,即为投充,须加峻拒,庶免后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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