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一)税收筹划动因之一:降低纳税风险

首先,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摘自袁振宇等编著的《税收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其次,纳税会给企业带来五个方面的风险:

1、税款负担风险

2、税收违法风险

3、信誉与政策损失风险

4、投资扭曲风险

5、经营损益风险

(二)税收筹划动因之二:降低纳税成本

纳税即意味着企业可支配收入的减少。纳税成本(tax compliancecost)是指企业在履行其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和潜在支付的各种资源的价值。

纳税成本包括三部分:所纳税款、纳税费用和机会成本。

(1)所纳税款是直接的现金支出,即税收缴款书上所列的金额,又叫“外显成本”(explicit cost),是纳税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

(2)纳税费用又叫纳税的奉行费用,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除税款之外的其它费用,是间接支出,又叫“内涵成本”(implicitcost);

(3)风险成本一般指因纳税给企业带来或加重的风险程度,如前面所述的投资扭曲风险、经营损失风险和纳税支付有效现金不足风险等潜在的损失。

1、纳税成本最低是一种“最优”选择

2、合法降低纳税成本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

(一)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在宏观层面上表现为:

1、税收筹划有利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3、税收筹划有利于国家不断地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

4、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拓展了我国税收理论研究的范围与广度

(二)税收筹划的积极意义在微观层面表现为:

1、有利于实现纳税人的财务收益最大化

2、有利于促使公司树立全新的经营理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能够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4、有助于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

5、提升公司法律遵从水平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税收契约是影响企业运营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税收筹划作为企业面对税收契约的必然选择,必然会引起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关注。我国学术界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开始较晚,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分歧。与此同时,目前的研究大多局限于个案分析,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完整实用的税收筹划程式模块。

以下主要从调控理论、价格理论、组织行为学理论、契约理论、比较利益学说、系统论和博弈理论等多角度分析税收筹划的理论渊源,以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和理解税收筹划行为。

一、税收调控理论与税收筹划

税收调控理论是指运用税收自动稳定机制和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和政策。税收调控理论表明,只要税收存在,就必然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差别来引导纳税主体行为使之产生正向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因而政府不仅注重如何制定税收政策。而且更关注纳税主体对税收政策的回应。就纳税主体而言,既然外在的税收环境存在利益差别,不从中作出筹划或抉择显然是不明智的。而纳税主体追逐税收利益的途径有逃税、避税和税收筹划,其中,逃税和避税的主要后果是导致政府税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对的;税收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收筹划对经济产生正向影响;税制不合理,税收筹划则产生负向影响。因此国家可以利用的只有税收筹划。也就是说,税收筹划不仅对纳税主体是必要的,对实现税收调节目标同样也是必要的。税收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导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税收调控使得税收产生利益差别,从而税收负担具有弹性,而正是这种弹性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减轻税收负担最有效的途径。

从纵向看,在不同经济时期,国家选择实施扩张性或紧缩性税收政策,使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具有弹性;

从横向看,国家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产品之间乃至行为之间,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也使税收负担具有弹性。

由于税收调控纳税主体行为是通过弹性税负来诱导纳税主体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领域里,税收筹划是可行的,是有利可图并且是安全的,是国家所鼓励、所利用的。而在税负无弹性的领域,税收筹划是无为、无效的。这也表明如何通过税收调控设置税负弹性,成为税收筹划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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