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将联合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解读——《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5月27日联合发出《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解读一:清理工作的对象、方式

  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

  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解读二:关于分类规范处理

  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

  1

  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2

  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可以从清理范围中剔除。

  3

  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工商部门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前设立的企业,税务部门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依法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已对企业展开抽查,切记来电一定要接!!!通常是确认联系电话和实际的经营地址,请据实回答。如果抽查联系不到企业,就会拉入异常名录,即使做了年度企业公示也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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