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创办于1949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MPA学位授予权的重点院校。

我校MPA项目具备良好的学科支撑,拥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其中管理学科历史悠久、优势突出。管理科学与工程1995年获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被批准为辽宁省重点学科,2009年被批准为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学科建设工程"的"高水平重点学科"。学科团队中有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中国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 人。

我校与美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南非、越南等国的部分高校建立了科研合作、互派留学生、研究生培养、教师互访等长期合作关系,学校整合校内教师资源和校外校友资源,形成了包括专职教师36人、兼职教师21人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中,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6人;兼职教师中,中国社科院、省社科联、其他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导师若干人。专职教师理论功底深厚,兼职教师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很好地承担MPA教学工作。

我校较早就拥有项目管理、环境工程、物流工程等1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具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授权点,已培养各类专业学位学员近千人,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学位培养经验。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修订)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所有考生报考学历证书均须能够在http://www.chsi.com.cn/xlcx/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否则请抓紧进行学历认证,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报考及录取流程

注:上表中所涉时间、地点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http://202.199.224.25)后期公布为准。

MPA项目概况

1、培养目标

本校MPA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2、培养方向

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方向主要研究公共政策基础理论、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公共政策评价、具体领域政策分析等内容,培养具有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评估与分析等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方向主要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管理效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行政管理实践及行政管理思想等内容,培养具有解决公共组织中实际管理问题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方向以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和运行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社会保障相关理论的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为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能够系统掌握社会保障理论、政策、技能,从事社会保障管理和研究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区域发展与资源型城市治理

    区域发展与资源型城市治理方向侧重区域发展与资源型城市治理的制度及演化规律研究,探讨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及资源型城市治理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等,实现城市和区域发展决策的科学化,培养为资源衰退型城市治理及欠发达地区区域发展提供高水平公共管理创新与服务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2、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MPA教育采取全脱产和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脱产学生的学制为2年(全脱产录取学生达30人以上开班);不脱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学制为3年。

★全脱产学生选择报考方式时一律选择为"非定向",拟录取后必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

★不脱产学生选择报考方式时一律选择为"定向",拟录取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学位授予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通过我校MPA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按有关规定授予和颁发上述证书。

4、培养费用

2017年MPA培养费为3万元/生。

5、授课地点

阜新校区、葫芦岛校区。

咨询地点:葫芦岛校区行政楼608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鸿儒楼202

咨询电话:0429-531048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MPA教育中心 )

0418-335046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传    真:0418-3350492

电子信箱:33504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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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