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
一、国家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获奖人或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人;
3.品学兼优,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

二、工商管理(MBA)评定细则
1.学习成绩: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以此平均分为基本分,以下为加分项;
2.发表论文、参与项目,出版著作(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发表):
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并被SCI,SSCI,EI或CSSCI检索源收录,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加5分;
3.竞赛活动(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参加):全国竞赛获奖人加5分,省部级竞赛获奖人加4分,学校竞赛获奖人加3分;
5.特殊贡献(大型活动承办者,学生干部):联合会主席加5分,副主席和班长加3分、部长和其他班委加2分。

三、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未按规定时间注册者。
申报国奖的同学请将亲笔签名的纸质版申请审批表、申报成果情况表,于10月11号下午5点送至经管楼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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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