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套路

说实话,这定金和订金的套路真的很深,甚至有种细思极恐的意味在,但其实有套路的仅仅存在定金里面。

先易后难吧,先理理订金。我们并不能在法律中寻找到订金的准确涵义,但实践中往往是将其与“双倍返还”的定金相区别。是的,大部分是准确的,订金在一方违约时只有“退还”的法律效果。大部分既然是基本的常识了,那么你们肯定更好奇小部分是什么。

抛开违约责任不说,接收订金一方违约,毋庸置疑,肯定是要将订金返还的,但请带上利息。交付订金一方违约,订金是要退还,但利息也别想了;而且,守约方肯定不会迷迷糊糊的将订金退还给你的,放心,他们一定会用违约金将你的订金给扣下来,然后狠狠的再要一笔不足抵扣的部分。

好,接下来我们在定金的路还有很长很长。定金有一系列分类,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各有各的用处,也各有各的美妙之处。

立约定金,即以一定金额来担保主合同的签订。最为常见的,买卖期房时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大致内容如下:你交了定金,你要在规定期限内来和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签我就没收你定金。当然以上是房产商的口吻,其双生的另一个口吻便是:我交了定金,房产商你要在规定期限内和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签你就双倍退还我定金。

成约定金,即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通俗意思便是:虽然这个合同我们签了,但并不代表这个合同就生效了,你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把定金交给我们这个合同才能生效。但其实是有例外的,就算没交定金,但接收定金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或者双方都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其实已经生效了。成约定金现实中用的较少,现实更为狡诈一点。直接将成约定金变换为预付款,便将责任和义务转嫁到交付款项一方,如果你不在规定期限交付预付款,我便可以向你主张违约责任。

证约定金。这么理论、古老、绕口、复杂的东西,你们不想看,我也不想写。

违约定金。啊哈,现实中最为常见的,也是没有明确约定的时候,定金即可理解为违约定金。但你以为只是“我交定金,我违约,你没收;你违约,双倍返还”这么简单?明显不是!违约这事,大家经常干,你违约,我违约,大家一起违约,是不是。“没收、双倍返还”的专业术语:定金罚则。定金罚则只有在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时候才能适用,你们另外约定除外。

那么路继续往下走。只要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全部定金?不好意思,不是。《担保法司法解释》有曰: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其实还有个套路,你们往往在合同中看到“定金在某某时候转为合同款项”这么一句话,其实便意味着转为合同款项那一刻,定金便失去了双倍返还的魔法了。只需在后面补上一句“定金罚则仍然适用”,定金又恢复魔法了。看,多神奇。

解约定金。官方说法: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哦,你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情况下单方解约了啊。好啊,定金罚则你跑不了,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不不,还没结束。你违法解除合同了,这个违约金你也要陪啊。所以在解约定金中,是可以与违约金同时适用的,其他类型的定金可能就不行了。

现实嘛,就像电视剧,你永远不知道主角在想什么,国产除外。有些人心想,你以为有钱就可以打发我了?不行!我不要你的双倍解约定金,我就要继续履行合同。能否操作,广东高院的申法官给了我们答案:“解约定金的设定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约定解除权应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即,守约方觉得合同的履行还能抢救下,那就继续履行;抢救不了,那就给解约定金+违约金吧。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

文章所涉及判断和结论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经理人分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