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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占据中国手机业务35%市场份额的“诺记”,三年前被微软以72亿高价收购,如今却又被微软以仅3.5亿美元的可怜价卖给了富士康旗下子公司富智康和HMD Global公司,曾经那么辉煌,那么厉害的诺基亚为什么会沦落到价格还不如一家创业公司呢?今天我们就以诺基亚开篇讲破坏式创新。

以诺基亚为代表的 GSM 系统手机,其实是被以苹果为代表的触摸屏技术,或者说几乎是把电脑小型化加上通讯模块的这样一种技术,给彻底革掉了。面对这种苹果公司的这种破坏式创新,强大的诺基亚其实也是没有应对之力的,只能无可奈何看花落去,看苹果一路崛起。由此看来,破坏式创新是极具颠覆性的,那破坏式创新有几种形式呢?

1)第一种形式就是技术变革,以苹果手机革掉诺基亚的命为代表。

这样一种最具典型代表意义的案例,在这个领域出现了颠覆性的技术,而这种技术本身所带来的破坏是非常巨大的。因为技术所带来的破坏式创新,比如电动汽车技术革掉汽油、汽车,电视颠覆广播,数字音乐颠覆唱片业,电子出版、多媒体出版干掉纸质书等等。这都是因为技术的进步,底层技术的革新所带来的这种力量,使依附在过去技术上的一切东西都会变革,都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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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种形式,以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创新。

比较典型的案例是打车软件 Uber 或滴滴,这种公司实际上是通过改变了过去的利益格局而造成的重新分配,这种机制带来对既有商业形态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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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种形式,商业模式的变革。

商业模式的变革,对过去既有的商业形态或商业公司,造成的一种破坏性革命。比较典型的、大家比较容易理解的案例是,电商取代了传统商业。这种形式本身是基础模型的事情,它本身可能会依附一种技术,但这种技术并不是颠覆性的。而这种技术的重新应用使我们过去的某一种商业模式产生了质变,产生了在过去那种商业模式的经营格局无法应对,这是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冲击。

当年曾经有些人对电商、传统商业的影响不屑一顾,但时至今日我们已经看到结果,电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对过去传统的商业形态冲击结果已经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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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看来,第一种技术进步带来的破坏式创新是最有效、最明显的。但非常不幸,基于技术本身带来的破坏性创新机会并不多。因为在技术发展的历史上,这种底层技术所带来的突破,其实不是常有的。而第二类和第三类这种创新方式,几乎每天都有,只要你是有心者,对某个领域非常了解,几乎可以在任何一个领域找到这种机会。

作为创业公司要不要盯住这些破坏式创新的机会? 一定要!

因为作为一个创业公司,在当今这个发达的商品社会中,依照过去的方式去做,几乎是没有机会的。而且大部分创业者所进入的领域,不一定是自己最熟知的。

换而言之,你用别人过去所胜利的方式打败他是不大可能的,你既没有资金、经验、技术或者品牌优势。想在过去的跑道上打败既有的商业公司是很难很难的一件事情,我们最佳的选择就是采用破坏式创新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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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一个初创型公司来讲,如果你非常幸运找到了类似的创新切入点,姑且不要管这个创新是不是破坏式的,或者大可不必对外称是破坏式创新。但我们一定要坚定地在破坏式创新这个思路之下做事,往三个方向去试一试,哪个方向取得突破,就从哪个方向着手,说不定你就是下一匹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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