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夜成名的Pokemon Go

Pokemon Go于7月6日澳大利亚、新西兰上架,7月7日美国区上架。游戏一上架就得到全球玩家的热捧:半夜在闯警察局、摔进水沟,公园里站满来抓比卡丘的玩家等疯狂场景分分钟都在上演。游戏的火热迫使Niantic多次屏蔽非开放地区数据来维护服务器稳定,然而训练师们的热情依旧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Pokemon Go到底有多火?任天堂方面已经宣布Pokemon Go的iOS版在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开放的下载量已经超过了750万,登上了这三个地区App Store的冠军宝座。据研究机构SimilarWeb发布的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玩家每天花在Pokemon Go的平均使用时间为43分钟23秒,超过第二名WhatsApp 13分钟之多,也打败了此前最火爆的社交网络工具Facebook。

Pokemon Go作为一款融入AR技术的游戏,除了让玩家欲罢不能外,也使AR领域的从业者和投资者兴奋不已。

受惠于这款游戏掀起热潮,刺激任天堂今日在日本股市的股价再升近10%,股价上到近6年的高位,接近2.7万日元结束周五的交易,本周累积升幅近70%,短短一个多星期内任天堂市值几乎翻了一倍。这把“火”也烧到了A股的游戏概念股。VR/AR概念股中,奥飞娱乐、美盛文化,还有GQY视讯、弘高创意均斩获涨停。游族网络、天润数娱、互动娱乐、昆仑万维、旋极信息、天神娱乐、顺网科技、迅游科技、恺英网络、光线传媒等游戏概念股也有不错涨幅。

二、Pokemon Go引爆AR?你们可能想多了

Pokemon Go的爆红,让AR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很多人觉得看似遥远的AR生活似乎正提前到来。但是大家可能高估了AR在这款游戏爆红过程中的作用,也过分乐观地估计了Pokemon Go对AR行业的影响,Pokemon Go引爆AR,可能只是很多从业者的一厢情愿。

1.Pokemon Go的火爆不是AR决定的。

虽然Pokemon Go中融入了AR技术,但并不能说是AR造就了Pokemon Go的火爆。AR应用早已不是新鲜事,Pokemon Go也不是第一款AR游戏,Pokemon Go的开发商兼运营商Niantic就曾开发过Ingress,在技术和玩法层面,Ingress并不比Pokemon Go差,但是并没有像Pokemon Go一样刷爆朋友圈。Pokemon Go的火爆,除去AR、LBS、轻度SLAM等技术因素外,更多的是得益于超级IP的情怀加成,让Pokemon Go成功引爆了社交网络。

自1996年推出之后,Pokemon系列推出过数十款游戏,截至2015年9月,累计收入超过405亿美元,实体卡牌销量突破210亿张,对于80后、90后的相当一部分国内外玩家来说,Pokemon代表了他们的童年和青春。这样的超级游戏IP,即便放眼全球范围也屈指可数。

所以这款游戏的爆发点主要在Pokemon的IP本身,AR扮演的是次要角色,与其说这是AR游戏的火爆,还不如直接说是Pokemon Go的火爆,因此很难说单款游戏的火爆,能够带动整个AR品类游戏的崛起。

虽然我们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会有更多的大IP被引入AR游戏的开发中,但是由于优秀游戏IP的稀缺性,玩家因为Pokemon Go而变得更高的心理预期,对这类游戏的市场表现只能持观望态度。

2.Pokemon Go并不是的纯正AR游戏,AR技术不成熟。

虽然Pokemon Go中融入了AR技术,但是从严格意义而言,PokemonGo并非真正意义上的AR,而是一种类AR应用,这类应用在国内很早之前就已经出现,例如央数文化推出的小熊尼奥早教型卡片类AR游戏。

这类应用只是截取了AR技术中相对比较成熟的一个部分,结合了LBS技术呈现出的一个产品。虽然实现了现实场景和虚拟影像的结合,但目前更多是借助手机摄像头加图像识别技术,而真正的AR要打造虚拟影像和现实的交互体验,对硬件以及计算机视觉、空间定位、运动追踪等有着更高的要求。

目前AR应用在智能手机上的大规模部署仍然存在着重大障碍:在相机质量与成像处理方面,智能手机的相机标准还达不到AR后期算法的要求。在运行功能强大的AR应用是,电池会迅速耗干,目前的手机电池还达不到相应的续航水平,另外对于手机的芯片、传感器、宽带、陀螺仪、屏幕视角均有诸多要求,这些都是AR落地实现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相比而言,VR对移动终端的要求没有AR那么苛刻。这也是为什么尽管AR看起来“钱景”美好,但多数厂商仍然把重点放在VR上而并非AR上的原因。

目前来看,市场上的AR产品种类和数量都很少,价格比较昂贵,大部分还处于研发阶段,未进入量产,不具备销售的可能性。要等到AR真的实现“钱景”,还要等相当长一段时间。

AR要大规模爆发,可能要等到能够替代智能手机形态的新型移动智能终端出现才行。

三、Pokemon Go在营销领域的作用可能大于AR领域

Pokemon Go的爆红只是证明了AR加IP游戏是一条可以通行的路,给一直找不到钱在哪儿的AR行业打了一剂强心针,但是并不能对AR领域产生太多实质性的影响,AR行业离爆发还很远。即便是对已经验证的AR+IP游戏的模式,可复制性并不强,因此不看好跟风做出的AR游戏。

相比于AR和游戏,更关注的一条消息来自营销领域:Niantic公司CEO汉克(John Hanke)接受《金融时报》专访时表示,他们有意推出以“地点赞助”(location sponsored)为概念的广告服务,让企业和零售商付费把商店地点加进口袋妖怪的虚拟地图,以增加访客量。如此一来,开发商除了在游戏内贩售虚拟宝物外,又能增加一笔收入来源。

其实在正式广告服务推出前,Pokemon Go已经开始帮小型商家吸引新顾客上门。比如一家纽约的披萨店花了10美元(约合人民币67元)在口袋妖怪的商店购买“引诱模块”(Lure Module)道具吸引野生的口袋妖怪靠近,成功吸引来大批玩家,上周末业绩大增75%。

如果“地点赞助”推出并获得成功,得益于手机游戏拥有的巨大用户基础,可能会有愈来愈多小型企业将营销资金转入Pokemon Go,这对于那些没有自营业务、以为小型企业提供服务为主要业务的O2O平台来说,将构成实质性的威胁。

所以以此来看,Pokemon Go的模式不仅仅只适用于游戏,其核心精髓可以拓展到其他应用领域,如广告、直销甚至是移动电商等。从这个角度来说,Pokemon Go爆红产生的最大影响,很可能不在游戏,也不在AR,而是在营销领域。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

文章所涉及判断和结论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经理人分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