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是在坑中爆发,就在坑中灭亡!

从“万宝大战”说起,宝能系连续举牌万科,动用220亿元资金;万科股权分散,设置股份超过30%才可重新提选董事的安全线。由于股权分散,导致万科面临“野蛮人”强袭,而初创企业理应以此为戒得到警示。

股权分散给企业带来的危机

万科被低估的股价被宝能盯上的原因之一。据悉,在去年11月30日,万科的动态市盈率尚在18倍左右。远低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市盈率30倍。当然由于新一轮的猛涨,停牌前万科动态市盈率已经达29倍多。当然这不是笔者所关心的问题。

在事件过程中,最值得企业思考的问题在于,如何分配股权才能真正保住创始人的可控制权和公司的稳定。

万科股权问题在于大股东股权分散,高管持股仅占0.0026%,2014年启动的盈安合伙人计划持有将近5亿股,占比4.48%。万科的股权分散在中小股东手中,目前并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此带来了野蛮人进场兵临城下的危机。

虽然,万科公司章程也规定,股份不足30%无法发起重新提选董事的议程。这也是万科人为设置的一道安全线。但是,突击举牌万科,宝能系手中股权慢慢逼近30%的红线。

企业不是在坑中爆发,就在坑中灭亡!

那些因为引入投资而导致创始人丢掉控制权的悲剧

王石在这场交锋中,有意将中小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紧紧“捆绑”在一起,而落至当时股份发行,由于管理层持股比例低,除华润外,万科中小股东的态度、倾向或将真正决定股份发行的成败。但是众多中小散户持股,而作为获取差价为主的散户来说,很难有价值投资者长期持有的耐心,因此卖盘也会相对很多。

那些因为引入资本而导致创始团队丢失控制权的悲剧则远不止一场。

2015年7月14日,沃尔玛中国和1号店联合发布消息称“于刚、刘峻岭离职”,这二人的职务分别为1号店的董事长和CEO,同时他们俩也是1号店的创始人。2010年5月,中国平安集团出资8000万元收购1号店80%股权成为最大股东;2011年5月,中国平安向沃尔玛转让了部分股权,沃尔玛占股17.7%;2012年8月,沃尔玛再次增持至51.3%,至此成为1号店最大股东。而在此过程中,包括于刚和刘峻岭在内的1号店管理层及其员工股份被严重稀释,所占股份仅剩下11.8%。

同样的悲剧还发生在俏江南身上。2014年4月,私募基金CVC宣布入主俏江南,成为最大股东。有消息称,CVC持有俏江南82.7%的股权,其中张兰出售的69%股权作价3亿美元。一年后,便传出了张兰被踢出董事会的消息。急切希望上市融资导致张兰控股权最终失去公司话语权。

初创企业的股权分配出问题更致命

有人说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投资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

曾引起轰动的“首席娱乐官”股权纠纷,两位创始人之一的陈妍妍为了确保“绝对大股东”身份,要求占股70%以上,让另一创始人邹玲退出部分股权。最终导致公众号停更。

这个事件充分证明了,如果说企业在成熟期出现股权分配问题,企业控制权改弦更张,未来要发展好将不容易。 而初创企业股权分配一旦出现问题,后果更将是致命的。

企业不是在坑中爆发,就在坑中灭亡!

如何做好众筹企业的股权分配?

笔者认为,由于股权问题导致职业经理人代替创始人,企业失去创始人文化和精神,这是非常可悲的。初创企业如何做好股权分配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创始人的地位同时又保证投资人的利益?尤其是参与股权众筹的企业,股权结构可能更为复杂,股权结构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1、创始人必须保持主导权

首先,创始人必须确保对企业的主导权,有此才能确保不受合伙人过多牵制,同时,不被投资者踢出局。具体来说就是股份、责任与话语权方面均要处于主导地位。

参与股权众筹的初创企业需要借鉴的是,众筹强调筹人筹资源,而一旦领投人带着人、资源来了,必然需要寻求话语权和监管权。众筹企业尤其需要注意保证创始人的主导权不旁落。

2、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的设置中,有人认为创始人要保证控股地位,最安全不能低于60%。但是实际上,创业团队股权分配应该是基于长期参与。早期出资,只是解决项目的启动资金,并不是股票的真实价格,创业团队持股的主要价格在于长期贡献包括分工、参与度和贡献等。因此要能保持创业合伙人的积极性,创始人可以适当降低一点比例。

3、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

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非常重要。万科公司章程就规定,股份不足30%无法发起重新提选董事的议程。这也是万科的一道安全保障。而初创企业很多不愿意耗费过多成本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实质上,不发生分歧则已,一旦发生股权纠纷,场面往往就很难看。

因此,初创企业应该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仔细设定,包括公司管理权、融资时如何稀释股份、股权退出方式及顺序等等。

在众筹融资过程中,尤其需要对出让股权比例进行合理设定,同时创始团队股份如何稀释,以及面临股权众难退出这一痛点,如何协调好股权退出顺序等,都需要提前进行规定。

众筹项目股权设计的要点是要有大股东即核心股东,要有主营业务及创业团队,而且要规范治理、合法经营;众筹成功的关键在于筹后的管理,重视项目融资环节,轻视甚至忽视项目的筹后管理很可能会导致众筹项目的失败。

文/赵予 素材来源:众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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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所涉及判断和结论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经理人分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