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国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开始调整,明确了跨境电商不再参照行邮税进行征税,而是按规定缴纳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并且享受适当额度的税收减免。这种有保有压的跨境税收新政引发了多方争议,既有类似被辟谣的“大量商品丢弃在海关”的爆红信息,又有“跨境电商末日”的悲观预言。虽然相关影响仍然有待观察,但此举所释放的重要信息却值得从深层次解读,由此可以更好地把握未来跨境电商的发展。

跨境电商是依托互联网所催生的新型商务模式,近年来两位数以上的快速发展预示这种模式的巨大前景,但与互联网金融等互联网其他相关业态相比,跨境电商也具有灵活但监管制度制定滞后的特性,这些产业发展对社会来说还是新鲜事务。在这次跨境电商新政出台之前,跨境电商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并且低于50元的税款就可予以免征,促使一些企业通过“拆包”的方式,将货物化整为零,变成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物品,大量碎片化的包裹给海关带来监管难题。

本次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助于缓解海关监管困难。跨境电商通过“拆包”等传统手段获得好处的可能性在减弱,跨境电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政策,有助于促使相关监管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与一般贸易逐步趋同。与此同时,商家提前将一些能够免税的商品存放在保税区的“保税仓”等创新模式可能出现调整,转向平台或者直邮等方式,规范化、机制化、规模化可能逐步成为主流,由此有助于海关监管部门更好地实施监管。

优化海关监管可能成为跨境税收新政的重要原因,但从直接利益上看,政府注重跨境电商税收收入可能成为新政出台的重要目的所在。近年来跨境电商以30%左右的增速在持续高速发展,但进口商品增值税等税收占全国总税收比重却持续下降,2015年进口商品税收比2014年下降了近2000亿元,进口商品税收不仅未能伴随跨境电商的发展而同步扩张,反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通过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助于促进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税收体制的接轨,有助于形成相关税收正常的增长机制。

进一步分析来看,跨境电商税收新政还有提升国内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作用。通过税收优惠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结果是外国的相关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价格更具竞争力,虽然这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福利水平,消费者花费更少的资金享受了更好的国外产品或者服务,但也滋生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因为中国国内商品都是按照国内的要求缴纳增值税与消费税等税收,此次新政调整后的跨境电商税收虽然仍然有优惠,但更规范的税收体制与国内同类商品逐步趋同,有助于促进国内外商品的公平竞争,有助于促进国内产业的更好发展。

从行业影响来看,跨境电商税收新政也有规范跨境电商行业的意图。此次税收调整可能促使跨境电商出现整合调整,单纯依靠避税模式生存的小电商可能不再具有优势,而通过物流规模化等方式降低成本的大电商可能会更具竞争力。同时,伴随着跨境电商税收优惠的弱化,传统的一般贸易受到的冲击在减弱,传统贸易方式与跨境电商共存的模式或将延续,跨境电商引发的影响可能更加温和。

除了跨境电商税收新政以外,本次税收政策还包括行邮税的调整,即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四档调成三档,最终税率分别为15%、30%、60%,由此释放了海关严监管模式可能转变的信号。跨境电商税收调整为海关监管提供了便利,尽管海外旅游携带入境的商品价值在5000元以下仍然免税,但调整行邮税也释放了未来海关可能将提高旅游携带入境商品的抽检率,海关监管趋严或将常态化。

从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影响来看,中国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受到的影响可能不是很大,因为消费者看中海外商品的核心还在于质量,虽然降低税收优惠由此滋生的价格上涨短期可能促使部分消费者观望,但对质量的需求却是缺乏弹性的,海外相关高质量商品的进口可能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与此同时,伴随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落地,税收优惠等有利于保税区、自贸区的相关优势正在减弱,自贸区等开放改革重点将更加明确,即自贸区不能局限于税收优惠等政策,而应更加注重制度创新。

总体来看,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出台不仅在于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更释放了新一轮税收体制改革大幕正逐步拉开的重要信号。未来的税收改革的方向将着力于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一是通过营改增实现国内减免5000亿元的税额的目标,促进微观主体投资消费意愿的增强。二是通过推动包括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调整等手段,推动税收来源的培育和宏观经济自动稳定机制的构建。三是确定中央地方的税收分成模式,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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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世界经济室副主任 陈建奇
来源:FT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