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举三代人之力,拼命攒钱想在大城市买一套房子,却在无良中介的忽悠之下,买了一所“带病”的房子,步步深套。房地产中介的乱象早已存在多年,而这次因为链家事件的曝光,再次引起了各界广泛的关注。

链家摊上大事了!

事情的起因来自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曝光的两起关于链家的投诉案。

案例一:

据财经网报道,今年1月9日,消费者庄先生为儿子购买婚房,在链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协商价格为370万元,首付80万元,并约定9天后签定《买卖合同》。1月15日,“暗桩”出现———链家突然告知,这套房源除了银行贷款之外,还有一笔167万元的房屋抵押贷款,必须解除抵押才能签订买房合同。庄先生提出解除合同,但是遭到链家拒绝,称一旦违约,80万元定金需要在房屋另行交易后才能收回。

庄先生只是碰到了“暗桩”的前半段故事,有着相同遭遇的黄先生则哭诉了他碰到的一连串“暗桩”后续。

案例二: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去年8月,黄先生在链家签订了《居间合同》,支付定金后,被链家告知该房屋名下还有一笔340万元的银行抵押贷款,链家表示,首付七成280万元可以弥补抵押,为防止风险。黄先生提出资金监管,但链家称没有义务,黄先生三思之下,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明文规定280万。然而事实是,房屋抵押去年3月已经逾期,房屋已处在被查封的过程中,但黄先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解除查封。“当时链家说,他们会负责到底,他们借钱给我,把这个房产继续交易下去。”无奈的黄先生与链家贷款部人员签订了三方协议,由链家高息垫资110万元。

本以为可以过户了,没想到,11月2日、11月10日、12月10日,该房产分别被浦东新区、虹口区法院和市二中院分别查封,此时链家又做起了甩手掌柜,说“签后查封的房子不归我们管”。而等到黄先生自己解决了问题后,链家的“暗桩”又出现了,他们以不承担风险为由,逼着黄先生的父母为110万元垫资款做房屋信用担保,才答应过户。

据新华网报道,针对这两起投诉案件,2月24日,上海市住建委回应,链家公司相关门店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对其已展开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涉事门店及相关经纪人员的网上签约资格即日起被暂停。

链家的两大手段:高息资金出借+隐瞒资产抵押信息

隐瞒资产抵押信息

在上述的两大投诉案例里,可以明显地看出买家签署的《居间合同》中,链家都故意隐瞒了资产抵押这一重要信息。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案例一中,在庄先生支付全部订金80万元后,链家才告知,该房产下还有两个抵押需要处理。两项抵押中,一项抵押发生在2009年,是房屋第一次交易时房主的公积金贷款,第二项抵押显示时间为2015年底,是买主为购买另外一套更大住房向其他个人借款时所抵押。

第一项抵押属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见款项,用庄先生已支付的80万定金足以偿清,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后续交易。重要的是第二项抵押。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偿清前买卖双方无法签订买卖合同。

高息资金出借

这是链家的最大“暗桩”,且上下家通吃。

“吃”上家:澎湃新闻报道指出在案例一中的第二项抵押,放款方就是链家自己。在销售该房产前,该屋主就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处新房产。当时由于手头资金不足,链家中介人员便主动提出为其提供借款服务,由屋主将其名下既有房产(即出售给庄先生的房产)抵押给他。这项房产抵押合同上所表明的资金出借人虽为个人,但事后经律师调查后发现,该个人实为链家员工,联系地址亦为链家上海总部地址。

“吃”下家:案例二中,黄先生在解除查封时,也无奈向链家高息借资110万元。

据财经网报道,链家出借资金方面的月利息高达1.6%,换算成年利率高达19.2%,是同期同档银行利率的4倍。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董敏华指出:“这样的高利率已经构成高利贷。”

有业内人士称,链家的衍生金融产品才是最大“暗桩”,不仅能获取不菲利率,而且能形成一个循环,上下家“通吃”: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却无法支付房屋抵押贷款,就会像黄先生一样,被迫将另外一套房源作房产抵押,而这套房源日后进入交易市场,相当于又为下一买家埋了一个“雷”。

且据澎湃新闻报道,链家旗下还有自己的理财网站,其出借资金来源到底是员工个人还是公司通过渠道来完成,不得而知。业内人士郭先生认为,若借出的短期贷款资金为该中介公司的,且利率没有超过银行利率4倍以上的,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应该是可行的,但如果该中介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或者将其绑定在理财产品上,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房产中介市场乱象多多,消费者需小心提防!

23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召开上海市房产中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布会。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房产中介行业“满意”的只占11%;“不满意”占52%。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多多,消费者需小心提防!

乱象一:为获独家变相助涨房价

中介为获得独家房源,会许诺卖家在一定时间内以高于市场上的价格卖出房子,过期若未售出,中介公司则赔付一定数额补偿金;而如果成交价高出约定价,则需要给独家代理中介一定提成。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房价的上涨,而且容易造成垄断。

乱象二:短期贷款合法性待考

为买家提供短期高息借贷。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量力而行,宁可申请更充足银行的贷款,少用其他融资渠道。通常,住房按揭贷款是利率最低的。

乱象三:虚假房源肆意编造

中介常用出租房源代替出售房源、标低出售房源实际价格,等顾客决定购买时再告知该房屋已被同事的客户给预定下来,继而再推荐其他房屋、或者根本就虚构一套房源出来,这些都是不少中介常用的吸引顾客上门的手法。

乱象四:无资格证也能上岗

“10个中介8个没有证。”这在该行业领域内已经成为普遍现象。2014年8月,房地产经纪人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无证也能上岗。但在业务过程中,如果涉及二手房买卖签约,又需要持房地产经纪人证才可以去交易中心申请,因而出现“借证”乱象。

董敏华认为,房屋中介市场乱象的背后隐藏着多种原因。一方面是利益驱动,一些房屋中介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寻求利益最大化,不惜违法操作。另一方面,我国中介市场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规划,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且缺乏统一的诚信管理机制,给一些无良中介提供了可乘之机。(本文观点不代表中金在线立场)(中金在线综合央广网、澎湃新闻、东方早报、财经网、新华网、21金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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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房地产战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