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十二月的观影指南,许多电影达人一定选择鬼吹灯之寻龙诀吧。为啥这么说呢?首先小说积累的庞大粉丝在《寻龙诀》电影的强力宣传下已被再次激活;其次,电影组建的豪华明星阵容自动激活其各自粉丝;最后,十二月份寻龙决确实没啥对手,普通影迷也只能找寻龙诀了(这是听一资深影迷妹纸说的)。

  所以,《寻龙诀》火了,昨天特意去看了看豆瓣的评论,总结一句是:特效强大, 剧情有点烂,基本值回票价。在国内电影烂片满天飞的今天,能有一部值回票价的电影也算得上是一部良心之作吧。从目前来看,《寻龙诀》影视作品的成功基调与氛围都有了。但之后呢?盗幕系列的商业价值又该去哪里挖掘?当然,电影可以拍续集,甚至可以走向周边,生产些布娃娃啥的。

  不过我觉得,鬼吹灯系列会朝手游发展,进一步的扩展其商业价值,想想曾经的鬼吹灯、盗墓笔记两部小说的风靡,不过可惜的是那时的移动互联网还远未发展成型,智能手机才刚刚起步,人们的上网习惯还是在PC端。而现在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手机的泛滥,人们消费娱乐的习惯转移,这都给盗墓类手游APP提供了非常好的成长土壤。

  笔者特意测试了一下,在APP Store中鬼吹灯手游APP已经在APP store市场中上架,而且这款手游APP的名字就叫《电影-寻龙诀》,从这款品牌词中,我们可以看到其运营人员的双重挖取商业价值的心理,第一重,不放过因影视作品前来的用户,第二重,不放过因文学作品而来的用户。

  从文学到影视再到手游类APP,品牌价值挖掘三曲步已在我们的生活中屡见不鲜。如前段时间流行的电视剧《花千骨》不也是以文学至影视再到手游APP的三层商业挖掘嘛,还有较远些时候的《仙剑奇侠传》等。文学作品催生了品牌价值的诞生,影视作品深化品牌价值,游戏APP榨取最后一道品牌价值。

  至于周边产品,它与这三道商业领域所催生的利润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所以,有时候我就在想,既然如今这类模式越来越普遍,事实也证明这也的确是一条可取的商业道路。

  那么,我们可不可以留意近期一些有潜力的文学作品呢?

  网络文学因为没有门槛,任何人都有可能进行创作,遥想当年红透半边天的《诛仙》作者就曾是厦门的一个普通的打工人员。如果有文学眼光的企业专门针对一些有潜力的文学作品进行版权投资的话,如若,其中一部文学作品能够火的话,因为企业在早期就已用低价格将版权搞定,后期如果要开发同名手游APP的话,就能够节省一大批资金。

  不过现在有耐心的企业已经不多了,他们更愿意捡现成的,哪怕付出高额的费用,而不是像星探一样,到处去找潜力股。当然,本着存在即合同的原则,企业寻求已然成功的文学作品合作是人之常情,虽然付出了高额的版权费用,但却降低了产品运营风险,广告方面也不必做大投入,甚至企业团队通过各种数据计算,都能预算出产品的一个大概的收益来。

  但对小公司而言,个人认为可以多留心一些有潜力的文学作品,优派网认为小企业要在手游市场突围,要火中取栗,可以采取前期引入文学作品或组个写手团队自己弄一部文学作品,然后推出市场,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如果反响好,可以择机推出手游APP,如若不行,换思路再弄就是,小公司用小投资换大前景本就是一件不易的事,有挫折是正常的,企业管理者只需握紧船舵,确保企业处在正确的道理上就可以了。

  从目前来看,借助成功文学作品进行手游APP的商业扩展在市场上有强大的吸金能力,在其它不知名手游APP还在苦苦挣扎在品牌宣传推广阶段时,其借助成功文学作品的手游APP早已积累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原始用户,只要保证产品质量,后继的营利空间将会非常得大。优派网预测,鬼吹灯系列的手游APP因为其商业价值被这次的影视作品又再次的拔高,其商业上的成就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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