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东北大学MBA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东北大学1997年取得MBA教育办学资格。作为东北地区较早开办MBA项目的院校,东北大学MBA一直恪守“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的校训,秉承东北大学“献身、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与传统,坚持“积植德本、弘毅正人”的教育理念和“共同、共享、共通”的核心价值观,培养了一批具有高职业素养、强社会实践、宏基础理论、精管理技术,富有创新思维和全球战略眼光的管理精英。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基于责任理念,依托于“模块化”课程设置、“双师型”师资队伍、“实践性”教学设计、“应用型”论文导向、“国际化”人才培养的东北大学MBA培养模式。

当下,东北大学MBA学人正在运用我们的睿智和真诚,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以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为核心,以提高MBA学员实践能力为切入点,在招生制度改革、课程设计与开发、教学环节控制、毕业论文设计、校友活动等方面不断创新,逐步提升东北大学MBA教育项目的教学水平、培养质量、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化水平。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注意事项: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具体报考信息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招生单位:东北大学

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准确填写单位全称)

报考院系:工商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任意一个都可以。

报考点:请查询“研招网”-“网报公告”辽宁省招考办发布的最新公告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日期: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考生须牢记报名号和登录密码,2015年12中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满分100分,不测试听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小语种考生(日语、俄语)外国语考试用全国统考试卷。具体考试内容以2016年全国MBA联考大纲为准。

四、复试

复试资格: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时间:预计2016年3月。

复试内容: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理论笔试,以及工商管理专业水平笔试(以上考试均没有指定教材)。

关于复试的具体安排,请于2016年2月以后查看东北大学MBA网站公布的详细信息。

五、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加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统一排序后,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通过国家审核后,即获得录取资格。

六、学制

学制2.5年。

七、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东北大学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各环节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招生咨询

东北大学MBA教育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管理楼504室

邮编:110819

电话:024-83681936

邮箱:mba@mail.neu.edu.cn

网址:网址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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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东北大学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