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纸禁令能否一下子砍死 Uber?

Managershare: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

无论是修改合同还是重新定义司机身份,Uber 总能找到合适的方法发展下去。比起改变商业模式,Uber 更有可能会改变整个监管环境。同时,在另一方面 Uber 一案不禁让其他按需经营的公司浑身一颤,合同工的工作权益保障仍需规整,经营公司时,众多创始人应该将商业行为与法律的兼容性纳入考虑中。

当人们从清晨中醒来,会不会发现提供搭乘服务的 Uber 已经奄奄一息,然而元凶就是政府将成千上万的 Uber 司机定义为高收入员工的一项明文禁令?

加州劳工委员会在周三(6月23日)裁定 Uber 司机 Barbara Berwick 是一名雇员,听起来还挺有道理。这项裁决被称为 Uber“最可怕的噩梦”,这足以让所有“合同工”感受到这项裁决给他们带来的“恐惧颤栗”以及为他们“挖下的一个大坑“。

Twitter 上的一位记者好奇 Uber 500 亿美元的估值是否会受这次事件影响而“瞬间蒸发”,同时称他得知这项诉讼将会是对 Uber 这家公司以及同类的其他公司的一次“切实可感的威胁”。

当然,事实并不然。有法律专家说,一项法律裁决要是能削弱 Uber 的发展势头的话,消极影响也只会通过数年的渗透产生,并且也只可能对这家公司的个别环节产生影响——然而与此同时,Uber 还有的是时间为新条例而游说,或者扭转它的商业模式以保持动态稳定。

律师贝丝·罗斯说,“法律向来就跟风驰电掣无关。”她当然知道——因为自 2000 年以来她就开始诉讼联邦陆运公司,因为它的员工身份归类有误。不过这还不是她光辉历史的巅峰,高潮是去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判定联邦快递公司的 2300 个司机的员工性质都不合法,联邦快递在上周通过砸了 2.28 亿美元才成功庭外和解,这是近年来历史上庭外和解的最大一桩雇佣案件了。联邦快递最终改变了它的商业模式,使它的合同工看上去更像是特许加盟商而不是开大卡车的司机,不过这些改变都是在 2009 年后才作出的。

Berwick 法令看上去对 Uber 很不利,但这个法令并没有对其他先例作出任何规定——它只对 Berwick 起效,而且这一裁决也已经遭到了上诉。当这个案件在旧金山高级法院重审时,将有待观察——也就是法律术语中的“二审”——意味着法院新的裁决并不会将劳工委员会的裁定纳入考虑。

这个案件下一步会怎样?

美国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都由三个级别的机构构成:预审法庭、上诉法庭和最高法院。只有相应级别或更高级别的法院所作的裁决才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在面对类似案例时,低级别的法庭在司法上应遵循高级别法庭的裁决。

Berwick 一案正向旧金山预审法庭上诉,其后将由上诉法庭裁决——这整个过程可能长达一年半到两年不定。同时 Uber 也在就弗洛里达州将司机归类为员工的新条例上诉。

无独有偶,Shannon 向联邦法庭提出的一项相似的案件有了进展。这个案件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是由于它并非一个集体诉讼案件,虽然人们希望它是,而且法官之前的判决对员工论有利。该案将于八月由陪审团审判审讯认定其是否属于集体诉讼。加州哈斯汀法学院教授 Schiller 说,“联邦法院的审判的时间通常都很长。”如果该案属于集体诉讼,那筹码就加大了,这会给 Uber 带来更大的财政风险。

Berwick 案和联邦案的判决效力都只局限于加州,哪怕他们已经闹到了最高级别的法院了。联邦案起初是全国范围的一项诉讼,但去年的审判将其效力限制在加州内。

Uber 很快就指出并非所有劳工委员会都认定 Uber 司机是雇员。在 2012 年,加州劳工委员会裁定司机属于独立的合同工。其他六个州(佐治亚、宾夕法尼亚、科罗拉多、德克萨斯、 伊利诺斯和纽约)的劳工委员会及劳工部也作出了司机属于合同工的裁定。

如果 Berwick 案在上诉法庭打赢了,将会有成千上万的劳动者向法庭发起诉讼要求确认并保障他们的员工权利,还能讨到工资。(Berwick 在 Uber 当司机时得到公司保证两个月能赚 4000 多美元)

“那将会闹得天翻地覆,因为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可以跑到劳工委员会那里要求裁定自己的权益。”Rosenfeld 说,「律师们将会赚个盘满钵盈。”

但是只有人脉资源广和精力旺盛的司机才会发起诉讼——并非所有司机都会无一例外地提起诉讼。也许还有很多司机很享受这种富有灵活性的合同工日程——根据 Uber 的调查,73% 的司机也许根本不想争取员工身份。

“并没有法律规定 Uber 或其他公司说——噢,这样吧,Schiller 赢了,现在该改变我们的一些商业做法了,”Schiller 说。“如果 Uber 愿意的话,它可以对每一个案件提出质疑。他们会说 Schiller 开车的时间比你少,或者举出任何一个能证明差别的真实数据。”

“Uber 会介意每个月向每一个有人脉有精力的司机支付几次 4000 美元吗?”他又说,“我不清楚,不过我们都知道他们这点钱还是拿得出来的……集体诉讼机制是一种强有力的机制能逼迫对方作出回应。”

这次对簿公堂还能够对 Uber 下达终止其对旗下司机实行现行合同的禁令,尽管 Uber 可能会上诉。贝丝·罗斯说。

Uber 会主动改变它的商业模式吗?

也许吧。贝丝·罗斯曾经为凯利豪车员工声讨利益而上诉凯利豪车,一家大型豪车公司,不过不是以集体诉讼形式上诉的。在陪审的前一晚——“我正在写我的开庭陈述”,她说——该公司忽然承诺将所有独立合同司机的身份都转为正式员工。(该公司的一个地区分公司似乎快破产了,所以就这么着了。)

Uber 看上去并不像要对它的司机态度 180°大转变的样子。但是 Uber 和 Airbnb 都有过稍作改变以适应法律的历史。Airbnb 经历了在旧金山和纽约的初始抵触和监管斗争后,如今已经在这些地区施行了规整,尽管在其他的地区它几乎根本没有任何改进。Uber 也是:它给司机们上了保险,不过也只是在那些立法措施将要施行的地区——Uber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费用,费了大量工夫游说。

Uber 也许会将这场立法战战线拉长,长到让他们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达成监管共识。Schiller 说

“如果要我猜下一步举措,Uber 不太可能认输然后宣布它旗下的所有司机都拥有了员工身份,也不会修改跟司机签订的合同。”Schiller 说。“他们可能会努力改造监管环境。”

但是最后,Uber 也许会看到这不祥之兆——特别是集体诉讼这件事的影响——然后它会选择对司机的身份分类或合同进行一些修改。“这些(法律)意见书对 Uber 都不是很有利,”Schiller 说。

其他按需经营的公司该何去何从?

还有一个担忧就是,每一个按需经营的创业公司使用的都是合同工,比如 Postmates(新创按需快递公司,译注)、Instacart、Handy 和 Luxe,都在看着 Berwick 这类案件,看自己的商业模式是否也有相同的弱点。但是乔治·格雷拉,一位初创企业的律师说,创始人通常都不会考虑这些事情——除非他们的公司已经到了开不下去的地步了。

“我看到的创始人都是这样经营公司的,他们关注的几乎都是使用新的商业模式将会带来多么巨大的改变的麻烦,”格雷拉说,“他们知道这些监管和法律会给他们的未来发展带来潜在的危害,但是我所见的他们的态度都是——到需要去管的时候我们再去处理这些事吧——他们的大脑中有根深蒂固的思想认为这些法律会慢慢调整直至后来能允许新模式的存在。”

格雷拉说如果单单一项法律条令就能影响 Uber 或与其类似的公司的话,他可能会“彻底地震惊”。法律能反映出大众原则的变化,法律可能会逐渐将那些对灵活性的渴望多过对稳定雇佣关系的渴望的人们纳入考虑当中。

“我认为 Uber 是一家聪明的公司,他们敢作敢当,”他评价 Uber。“哪怕这意味着他们得改变一些经营做法来保护他们,但他们是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商业模式。”

文章来源 Forbes 王梦璇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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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梦璇
来源:TECH2IPO/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