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梅,一名来自上海的年轻女律师,年薪一百万人民币(16,000美元),近日刚刚离开了有家暴倾向的丈夫。吴梅与父母将所有积蓄都倾注在自己那栋价值五百万人民币的住宅上,近五年来,房价翻了三倍。最初,房子全部以丈夫的名义购入。而如今,离婚之后,她将身无分文,无“家”可归。

吴梅的经历并非偶然。尽管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女性的处境更优越,近年来,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展。然而,旧习新法双管齐下,房地产市场难觅女性身影。自1998年,房地产市场私有化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女性“面对空前的地产财富积累,错失良机”,社会学家黄莉塔·芬彻尔解释道。

问题之一就是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国离婚法》。最高法院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房产不予分割,全部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受制于“视男性为‘一家之主’”的社会原则,产权登记方几乎都是男性: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房地产市场市值109万亿,男性拥有87%的份额。然而,“零点调查”有调查显示,女性偿还了超过70%的房贷,支付了90%的房款现金。据2011年颁布的离婚法规定,如果房契上没有登记女性名字, 那么在离婚后,这部分现金将有去无回。

中国房市过热,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大城市的平均住房价格相当于年均收入的14倍——就连伦敦的房价也不过是可负担房款的两倍。适婚年轻人别无选择,只能掏腰包:双方家庭都认为房子是婚姻的先决条件。最终,中国家庭的大部分财产都投资于住房。为了买房结婚,向伴侣、朋友、家人伸手,东拼西凑。黄莉塔·芬彻尔说:“各个家庭成员拼凑起来的财产都流入男性之手。”中国人常说,养女儿是“给别人养的”。这正是当代中国女儿的写照。

攀升的房价让让女性处境维艰。

在农村地区,情形尤为严峻。大家庭随处可见,却丝毫没有缓解女性的处境。2010年的政府调查显示,只有1/4的被受访者承认儿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20世纪80年代,农村将公社土地分给农民,村委会由男“当家”组成,定夺土地分配事宜。来自伊利诺伊大学的陈俊杰发现,在许多地区,男孩分得的土地相当于女孩的两倍。2011年,只有17%的房契归女性所有。2004年,中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政府机构)发现,在没有土地的农村人口中,女性多达70%。问题日益恶化:从千禧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女性无土地人口的比例翻了一番。“我们被视为局外人,”一个来自云南的女农民坦言,“村领导把什么都给了男人。”

在住房分配不公的背后,还有更阴暗的一面。调查显示,24%-40%的中国妇女遭受过家暴。吴小姐相信,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才能免受婚姻暴力。据全球家暴工作者了解,如果女性无处可去,丈夫就更容易施暴。离婚,将面临巨大的家庭压力,还将耗尽一辈子的积蓄,成为了物质上的最大障碍。中国将于8月对首个“反家暴法”进行第一轮审核。对中国女性而言,事不宜迟,法案落成需趁早。


译者: PROTE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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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译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