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首付将至两成

上周,住建部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针对购房人最关心的首付有望降低至两成,北京市公积金中心近日称,北京现行政策中针对90平米以下的房屋,首付款要求就是两成。

多个机构分析称,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其它地方有望跟进。

而此前的3月20日,福建省住建厅也发布通知称,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全国1.1亿人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

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亿人。2900万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万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2.9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指出,住房公积金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正是有了住房公积金,才使4700万职工喜迁新居,改善了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工作力度,发掘住房公积金的巨大潜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住建部酝酿降低公积金门槛 增加贷款额度

陈政高强调,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希望各地更多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措施,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的措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每年3至5月将对公积金信息定期披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城市每年3月底、省(区)每年4月底、全国每年5月底,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对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它重要事项进行定期披露。

住房公积金的7种用途,你都知道吗?

  

  

  

  

  

  

  

社保费也要降了?

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社保五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5%至30%;个人累计达11%左右,整体已超过40%。企业付出1元钱,拿到职工手里只剩6角钱。社保不仅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也成为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根据人民网两会调查,约八成网友认为目前社保缴费率偏高。

那么,对于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社保费率将如何下调的问题,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今年年初已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年内也将下调。

楼继伟: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险基金

“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险基金,就是针对视同上缴而造成的养老保险金的缺口,从而在此基础之上就有条件适时降低社会保险的费率,”楼继伟称,这项任务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快速来临,时不我待,必须抓紧。”

楼继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上强调,现在大家往往认为社会保险是公共财政属性,“首先有一点,社会保险是保险的属性,这点是要强调的,必须坚持精算平衡。”

“国有资产从起初的几个亿增长到如今的几十万亿,一部分是来源于人民共有的资源,另一部分则来自于为国企奉献的‘老人(已退休员工)’劳动力。”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表示,但国有企业当时并未为这部分“老人”缴费,其部分资本积累,是以职工养老保险“欠账”为前提的,现在应拿出一部分资产,作为对他们养老金的回馈。

胡继晔认为,划拨国有资产一方面是解决国企“视同缴费年费”欠下的账,更深远的意义则是减轻年轻人的负担。

国资划拨社保基金的三个猜想

方案1:国企股权划入——已试水实施

事实上,国资划入社保基金的提法由来已久,但是目前比较明确的还是股权划入方面。根据2009年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今后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按照融资额的10%将国有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持有,社保基金可以有两种选择:直接持有股票或售出股票持有现金。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表示,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划转国有股让社保基金账户的资产增加了、规模扩大,可以解决社保基金缺口问题。但一旦企业出现资不抵债、实施破产等问题,还极有可能连累到社保基金,因为社保基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

方案2:国企红利上缴——最有可能方案

近年来,要求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并将更多国企特别是央企红利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的呼声越来越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至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长林表示,提高国有企业红利划转社保基金的比例,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划转国有股权强,风险也更小,甚至可以说没有风险。而且,这样做可以避免目前国企红利被反投国企、其他群体享受不到的问题,使国企红利能够惠及更多人群,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方案3:变卖国有资产——可能性极低

早在2010年,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就曾表示,国有资产巨大但却很少向国家分红,其收支缺乏监督。“除了上缴利润,应该加速国有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资产的社会化,变卖一部分国有企业资产,来补充社会保障资金,改善收入分配。”

然而在国家层面却不得不把这视为不到万不得已的“最后选择”,因为从国有资产保护的层面看,这项政策出台后容易“跑偏”,国有资产变卖难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少数人乘机发国资财,损失的是国家利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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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21世纪网综合自: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中金在线、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