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日本本田(Honda)将其CEO伊东孝绅(Takanobu Ito)的薪酬砍掉了1/5。

伊东孝绅被扣薪是因为本田的飞度混合动力汽车因为有安全隐患而在一年里五次被召回——本田光最后一次就召回了42.6万辆汽车,以修复点火线圈和电路缺陷。据统计,五次召回的总成本达到大约合1.53亿美元。

日本企业一般会因为财务业绩糟糕而对高管减薪。例如,2012年的时候,索尼四个财年累计亏损8560亿日元,包括首席执行官平井一夫在内的公司高管和董事会董事的年薪都被降了,高管们甚至退回了已经收到的奖金。三菱汽车及该公司原卡车部门的多名高管也曾因大规模召回和掩盖缺陷而被减薪,但丰田即便在2009年和2010年艰难应对普锐斯(Prius)和其他车型大量召回期间,也没有对其高管扣薪。

因此本田此次实行扣薪:包括CEO在内的13名高管,从下个月起将扣除10%至20%的薪酬,持续3个月——不可谓不狠。

从某种程度上说,企业出问题,CEO扣薪,反而是CEO与企业关系紧密的象征——自罚俸禄意味着CEO痛快认错,把自己和企业捆绑在了一起,既有对员工负责也有做出表率的意思。因此,听到CEO降薪,不要立刻认定企业有问题。听到太堂皇太漂亮的业绩描述,也别觉得CEO很棒,要辩证地看问题。

CEO一旦犯罪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很多完美的表象下都藏着魔鬼——这一点,已经在2001年和2002年,被安然公司与世通公司财务舞弊案证实了。

安然与世通丑闻重创了企业界,也伤害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信任感。事发后,几乎整个美国都在指责对CEO的处罚力度太小,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者的监管不力。而对起诉人来说,最大的困难就在于很难界定这些公司领导者的行为是真正的违法行为还是商业行为中的不当过失。如果要对他们进行法律制裁,起诉者就必须找出这些公司有意损害和欺骗投资者利益的证据。

特别是像安然创始人、前董事长肯尼思·莱和世通公司前CEO伯纳德·埃伯斯都拒绝承认有罪,调查一度进行得十分困难。而且,公司高层主管们通常都和知名律师保持着密切关系。肯尼思·莱就雇用了“水门事件”中的辩护律师。安然前首席财政官安迪·法斯托的法律顾问曾是副总统戈尔的律师。有人形象地比喻说:这些白领主管们在法庭上和公诉人的对抗,就像是魔鬼与魔鬼交锋。

起诉人面临另一大挑战就是,这些受过良好教育的高智商白领罪犯更懂得如何犯罪,“他们不会冲动鲁莽,而是会冷静小心地策划”。这些罪行隐藏在长期的每一笔交易之中,起诉人必须具备相当的会计知识还要有一双火眼金睛。

有时候,一个企业的CEO能犯下大错,是由于监督存在盲点——原本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是作为外部监督来制衡公司的,然而外部审计已经多次令大家失望。安然事发后,科罗拉多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指出,洞悉安然真相的关键线索之一是它在骗局被揭破前至少5年没有怎么缴纳所得税。尽管安然可以依靠各种上市公司报表和数据把人搞得眼花缭乱,但美国国税局可不管这套,在它的眼里,安然根本就没产生什么收入。如果仅仅从税法的角度去观察它,很多人都能看出财务收入和应纳税收入之间存在缺口——这充分说明对企业的监督和问责制度需要继续完善。

2006年,安然的前CEO杰弗里·斯基林最终因犯有欺诈、共谋、内部交易等一系列罪行被判处24年又4个月徒刑,成为安然丑闻中获刑最重的涉案人。除去被追缴从安然得到的财富之外,他还被判罚款1800万美元——虽然慢了点,但是法律还是对其作出了判决。安然事件的另外一个“收获”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出台,它在公司治理、会计职业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针对CEO的道德问责是否过苛

从安然事件开始,就一直有人在不断质疑对CEO的问责制和究竟应该如何设计CEO的激励机制。上市企业每年度公布业绩,股市对其产生反应,CEO的业绩也与之挂钩。众所周知,如今市场竞争激烈,业绩波动性很大。为了使每年度的业绩“看上去很美”,CEO和不少高管会私下掩饰漏洞,或者越来越急功近利——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大公司CEO会铤而走险之故。

而且越是历史悠久的企业,内部派系越牢不可破,员工开始变得对上司效忠而非公司,更加不可能考虑股东和消费者利益。2011年的日本奥林巴斯公司假账丑闻便是如此,3名高管通过向咨询机构支付天价费用等方式来掩盖20世纪80年代以来投资证券所造成的亏损。奥林巴斯总裁高山修一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各界道歉时,一名记者对他高喊:“您真的相信么!整整隐瞒了20年?”

这一丑闻是被奥林巴斯的英国籍CEO伍德福(Michael Woodford)揭露的,他回忆说,假账事件里最教人寒心的是,他担任CEO时发现公司亏空巨款,要求前会长(董事长)菊川刚解释,另一名董事森久志出面挡架。伍德福问森久志∶“森先生,你为谁工作?”他以为对方会回答为奥林巴斯工作。但森久志说“我为菊川先生工作,我效忠他。”这种将公司利益演化为个人利益,职业经理人失去操守成为“家臣”的事情重创了日本企业界,导致日本政府开始重新审视关于企业管理的法案。

 因此,近些年来,人们对CEO的一些个人行为瑕疵,例如撒谎、外遇等等越来越敏感和挑剔,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人们认为他们不但背负重大责任,薪水还很高,理应承担更多的外界监督并且做出表率。

2010年,因为发票报销事件离职的惠普前CEO马克·赫德(Mark Hurd)便是如此。马克·赫德不是因为业绩问题离职的,而是因为惠普发现他违反了公司的企业准则,报销作假,试图掩盖自己与一名女承包商在洛杉矶会面并共进午餐的事。在某些情况下,该承包商还获得了一些并不存在的推广费用。事发后,惠普公司董事会坚持要求赫德辞职,理由是他有违公司要求员工诚实的行为守则。

马克·赫德在不超过5万美元的费用上作假却丢了惠普CEO一职这件事情,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而且这是双方的损失。赫德在自己的任期内,让惠普股价翻了一番多,远超同期的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他离职后,董事会从SAP找了个不靠谱的CEO李艾科——后者花了不到一年就把赫德辛辛苦苦建立起的优势给毁了。

尽管赫德的朋友,甲骨文创始人拉里·埃里森认为惠普炒掉赫德是个大错误。但对于董事会逼迫赫德辞职是否是反应过度,公司治理研究专家各有话说。一些专家认为,公司开支方面的违规可被视为相对轻微,如果高管返还相关账目,问题往往可以得到和解。但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任委员格伦德费斯特(Joseph Grundfest)说,惠普的董事们可能也考虑过私下或公开惩戒及财务处罚,“但若真要那么做了,其他公司的董事就会说,我们会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特拉华大学(University of Delaware)商学院温伯格企业治理中心(Weinberg Center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主管埃尔森(Charles Elson)就赞扬了惠普董事会迫使赫德辞职。埃尔森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如果允许补偿费用开支,谁敢说以后不再出现更严重的类似事例?一旦信誉受损,企业本身和管理者都会陷入麻烦。

所以,如果一家公司一直努力树立企业治理标准方面的领袖这样的声誉,遇到赫德这样的事情,就不得不下狠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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